11月5日,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沈某涉嫌招摇撞骗罪、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2年初,小张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个男网友,对方说自己是嘉兴市南湖区建设派出所的民警,叫杨嘉其。
“杨警官”说,他妈妈是当老板的。
今年2月份,“杨嘉其”到桐乡找张某,两人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杨嘉其”说,已经在嘉兴帮她安排好了工作。张某高高兴兴地和自己的“白马王子”来到了嘉兴。
没过多久,“杨嘉其”就开始以“家里出事”、“母亲生意上的事情”等各种理由,前后向张某借了将近8000块钱,还通过张某向她朋友借了4000块。张某几次催讨,“杨嘉其”总说“最近没钱”。后来,他给张某写了一张5000块的欠条,利息50元一天。
之后,“杨嘉其”就联系不上了。
今年3月5日,张某跑到嘉兴市南湖区建设派出所,嚷着要找男朋友。
警官们说,没这个人。
张某说,不可能啊,“杨嘉其”带她出去吃饭,开的发票抬头都是“建设派出所”。
民警们哭笑不得,这冒充的警察居然这么吃香。
经缜密侦查,“杨警官”落网了,他交代说,自己并不姓杨,姓沈,今年28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人,初中文化,当过兵。
从去年5月到今年3月,沈某用“杨嘉其”、“程嘉懿”等名字,分别谎称自己是嘉兴、杭州、诸暨的警察,陆续向多名姑娘借钱。借钱的理由,通常是“同事赌博输了公款”、“继父丢钱了”等等。
姑娘们深信不疑,其中有位邱姑娘,不惜卖掉苹果手机和平板电脑,还跟朋友借了钱,5个月内被沈某花掉6万多块!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沈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他人财物,合计价值100526元,情节严重,同时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作案1起,骗取他人现金4000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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