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一对“野鸳鸯”闹起纠纷 结果双双进班房
2013年11月12日 10:43:38
浙江在线11月12日讯 一对男女闹到派出所,男方说女方要抢走他的手机,女方说男方准备强暴她。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呢?
男子高某今年26岁,甘肃人,在苍南龙港务工。上月4日,高某酒后在苍南某宾馆的地上发现一张色情卡片,就拨打上面的电话叫来柳某,双方说好“服务价格”为300元。事后,柳某留下联系电话。
柳某来自广西,今年20岁,看上去很单纯,这让高某对她动了心。实际上,柳某没有正当职业,平常和四川籍男友陈某混在一起。
此后一段时间,高某频频约柳某见面,除了给她买衣服,还花2800元买了一部苹果4代手机送给她。
本月6日,高某要柳某当他的女朋友,还说会赚钱养柳某。柳某说她已有男友,高某却劝她跟男友分手。
过了几天,高某发现柳某没有离开她的男朋友,就把苹果手机拿了回去。
本月10日凌晨2点左右,高某和柳某又去开了房间。高某拿出手机,说要送给柳某,想让柳某答应做他的女友。
可柳某拿到手机后,借口叫高某先去“洗洗”,趁机往外面走。高某情急之下,穿上短裤追出去拉住柳某,并报警说柳某抢他手机。见到民警后,柳某却说高某要强暴她。
经调查,龙港公安分局对两人说的案情不予受理,手机由高某拿回。高某、柳某因涉嫌卖淫嫖娼,双双受到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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