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4日讯 “被告人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随着法槌落下,被法警带走的徐某,仍然一脸茫然和不可置信。他不明白,自己与前妻之前的一点金钱瓜葛,怎么就成了犯罪,还要坐牢呢?
昨天下午两点半,记者在武义县人民法院旁听了这起特殊的案件。
与案情有关的两个中心人物曾经是一对夫妻,他们碰到了不少离婚的人都会碰到的财产纠纷。为什么说特殊呢?因为他们的矛盾,是围绕一块民国时期的屏风展开的。
结婚前合买的古董屏风,离婚时价值翻了好几番
事情要从9年前说起。
2004年12月30日,武义人徐某和吴某登记结婚,当时两人都已年近四十。
可是好景不长,三年半后,徐某和吴某“因双方性格脾气不合”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中,大部分财产归女方所有,但有一件东西,双方之间的约定书差不多写了大半页。两人约定:家里的那块古董屏风出售后,所得的款项要分割,女方保底60万元,超过60万元以上部分才归男方所有。
我们先来八一八,什么样的屏风这么值钱?
这块屏风很大,高2米8,宽3米,侧宽50厘米,看上去有普通卧室一面墙这么大了。
这块屏风很重,足足有1.5吨。
这块屏风还出自名家之手,是民国时期“木雕皇帝”杜云松的作品,材质是红豆杉木,正面雕刻了九条龙,反面则是一百零八位神仙。
徐某和吴某结婚前,花了10多万元共同买下了这块值钱的古董屏风,到了离婚的时候,屏风的价值已经翻了好几番。
屏风卖了40万,前夫拿着钱逃到了外地
其实,昨天并不是徐某和吴某第一次对簿公堂。2011年,也就是两人离婚三年后,前妻吴某就拿着离婚协议把前夫徐某告上了法庭。
据吴某说,离婚后的三年里,她经常催促徐某把屏风卖了,大家可以分钱,但是徐某一直不愿卖。2011年4月27日,法院作出判决,屏风不卖可以,但徐某要按约定给吴某支付60万元,古董屏风则归徐某所有。
同年5月底,吴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然而,在执行的过程中,徐某却带着屏风和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费了好大的劲找到徐某,先后对他采取了两次司法拘留并多次提审,但他却始终隐瞒屏风去向,还拒不申报财产。
2011年8月,案件移送公安侦查。
2012年6月,事情出现了变化。徐某倒是把屏风卖了,但并没有卖出想像中高于60万的价格,只收进40万元。成交当天,徐某就把全款从自己的银行卡里取出来,逃到了外地。
2013年6月,徐某在安徽省黄山市落网。
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民事案变成了刑事案
被警方抓到的时候,徐某觉得很惊讶。“这就是个民事案,就是和我前妻之间的一点纠纷,怎么变成刑事案件了?”
法制观念淡薄的他并不各道,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屏风被出售后,徐某是有还款能力的,但是他一分钱都没有支付,而是当天就把所有的钱取现,携款潜逃到了外省,逃避履行义务。”主办案件的潘法官告诉记者,这样的行为就会导致普通的民事案件上升为刑事案件。
记者了解到,在昨天开庭前,徐某已经与前妻吴某达成和解。因为屏风只卖了40万,徐某最后向吴某支付20万元。
下午2点多,取保候审的徐某在两位亲友的陪同下早早就来到法庭,穿着棕色夹克的徐某看起来有些紧张。“判缓刑就可以回去的。”一个朋友小声地安慰他。
法庭上,徐某低着头轻声说:“钱打到我的卡里,当天我就取出来去买红木家具了。我想再赚一点钱,然后再还她钱。”
徐某的代理律师也为他求情:“徐某法制观念淡薄,文化程度较低,也已经和吴某达成了和解协议,而且是初犯偶犯,希望审判长从轻处罚。”
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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