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每人每月100元
2014年01月01日 06:31:40
浙江日报讯 记者今天从省人力社保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从2014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100元。这是我省自2010年开始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第三次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后,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继续位居全国省区前列。
2009年9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制度实施4年多来,参保人数持续增长,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参保对象全覆盖”。2013年1月至11月,全省新增首次参保人数61万人,参保人员总数达到1345万人,参保率为96.9%,其中60周岁及以上领取养老金人数576万人。
我省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参保人员待遇及时调整并发放到位。
来源:
原创
作者:
方力 通讯员 沈中明 楼春燕
编辑:
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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