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0日讯 《温州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3-2020年)》(下简称《规划》)近日起在市规划局网站对外公示,公告时间截至本月26日。《规划》出炉后,市区约96.7平方公里的城镇低效用地,在开发建设、用地主导功能性质等方面,今后将有明确的“方向标”。
据了解,该规划一经批准出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相关实施意见预计在今年3月公布。届时,这些低效用地有望释放政策“红利”。
城镇低效用地今后可改为居住用地
此次纳入《规划》的范围为温州市区“三区三功能区”,即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园区和瓯江口新区所辖行政区域。约96.7平方公里的城镇低效用地,在“三区三个功能区”中,数瓯海占地最多。
城镇低效用地,是指城镇中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的存量建设用地,主要为旧村庄、旧城镇、旧厂矿。根据《规划》,这些低效用地,今后可以改为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工业用地等。比如,涉及市区中心区、蒲鞋市、上陡门、杨府山等核心区范围内的旧村庄、旧厂矿,今后用地主导功能性质以居住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为主。
有业内人士分析,在《规划》以及后续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对于厂房落在市区、同时被确认为低效用地的工业企业来说,意味着原本的工业用地可以根据《规划》改变用地性质,改建商业综合体等等,这一政策“红利”将惠及不少企业。在以往,由于受政策的限制,用地性质变更面临许多困难。
采用两类模式开发低效用地
据悉,《规划》总体思路为“内疏、中整、外聚”:将核心区冗余的功能、人口、交通向外疏解;核心区边缘整合提升产业及相关配套,繁荣城市经济;外围区域通过配套、产业集聚拉动人口集聚,培育城市功能片区,推动实体经济回归。这一思路与去年我市出台的《温州市区城市有机更新专项规划》一脉相承。
根据空间布局、产业布局、环境打造等要求,这次《规划》将城镇低效用地划分为全面改造型和综合整治型两大类开发模式。全面改造是拆除重建,调整用地功能,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综合整治指在现状建筑空间形态不发生根本变化的基础上,完善消防等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对建筑、环境进行净化、美化、优化改造,提升人居品质。
市规划部门有关人士认为,这体现了温州城市转型的发展方向,市中心原有的低效工业用地更多地转向商贸等第三产业。例如,原黎明工业区这一老工业区,经过改造成为东瓯智库创意产业园。
另据国土部门透露,如果市民想了解哪些土地属于低效用地,或者有土地希望认定为低效用地的,可以向当地镇(街道)或者国土部门了解或提出申请。该项认定工作每年都会开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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