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环保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环境安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浙江省公安机关关注民生、响应民意,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配合,健全完善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环保领域恶性犯罪案件4起,11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建立执法联动协作机制
近年来,环保问题成为媒体和公众热议的焦点。环保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引起浙江省公安机关的高度关注。
2012年初,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刘力伟专门听取了省环保厅关于加强环保、公安协作等内容的工作汇报,并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全力配合做好此项工作。4月10日,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尽快建立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6月21日,全省环保、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启动,并同时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月。期间,两部门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18次,检查企业2753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98起,其中由环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94起,刑事拘留5人,治安拘留74人。
成立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
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人、财、物的投入,积极建设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确保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到位。据了解,目前,全省11个市均已设立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84个县(市、区)(包括开发区)也都设立了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
绍兴市公安局成立了环境执法大队,作为市公安局派驻市环保局的环境执法机构,并派出2名民警、3名协警驻市环保局开展环境执法工作。绍兴县则设立了环保警务室。县政府专门拨出30万元的保障经费。环保警务室配备1辆警务车,有3名民警常驻。
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陈石春向记者介绍,打击环保领域违法犯罪已被确定为全省公安机关2013年的重点工作。从去年起,全省各地环保、公安部门通过集中培训、相互派员培训等形式,重点加强案件调查取证、移送办理及有关法律适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升了环境违法案件的办理水平。各地环保、公安部门紧紧围绕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侦办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地信息交流、通报,强化案件会商、案件移送等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了联动协作机制。台州市将联席会议、案件会商制度扩大到纪检监察、检察院、法院、工商等部门,形成了案件调查、移送、起诉、执行“一条龙”。
侦破一批环保领域违法案件
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强化环保领域恶性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积极探索、积累办案经验,相继侦破了一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
临海人何某经营一家小型塑料加工厂。为了节约环保开支,从2009年4月起,他和公司员工尹某、拖拉机驾驶员李某谈好,以50元一次的价格,用拖拉机运送工业废水至海边排放。被污染的海水被引入养殖塘,致使养殖海产品大量死亡,损失超过47万余元。2012年,经当地公安机关全力侦办,何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同年底被法院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并处以罚金。
不久前,磐安县环保局将某村环境污染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人员参与案件侦办工作,并积极指导环保部门对相关证据进行固定、提取。目前,已有1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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