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两千多名失独父母联名向国家计生委递交了《关于要求给予失独父母国家补偿的申请》,希望针对失独家庭建立保障制度。前天下午,他们终于拿到了国家卫计委的答复意见书。
答复称,广大计划生育家庭为控制我国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解决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但是,给予失独家庭国家行政补偿没有法律依据,将继续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关怀工作。失独者代表笛妈表示,他们会对此答复提起行政复议,继续推动保障制度建立。
在2012年6月递交的申请中,失独父母认为,“他们作为公民履行了计生这一义务,但是最后却失去了自己的唯一赡养人,这样的牺牲不能被忽视”。4月21日,全国240余名失独者代表再次进京等待回复。
国家卫计委答复意见书指出,国家自2008年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并于2012年提高了特别扶助金标准。自2014年起,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
《新京报》昨天发表社论说,可考虑用社会抚养费补偿失独家庭。
“既然有对超生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惩罚性条款,那相对应的,也要针对承担计生政策风险的失独家庭,制定完善补偿条款,如此才是体现出政策的公平与周密。”社论说,统计表明,中国的“失独家庭”至少有100万个,并且这个数字正以每年新增7.6万的速度在增加。失独家庭,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社论指出,按照公开的数据,中国仅20多个省一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已超过200亿,但这些钱是如何使用的?公众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使用的不公开不透明,一直深恶痛绝,但如果这笔钱能用于补偿失独家庭,显然符合民心。(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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