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立困境儿童补贴制度 分类保障困境儿童的利益
2014年04月29日 03:20:01
浙江日报讯 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近日下发《关于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通知》,保障对象从孤儿、艾滋病儿童,扩展到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以及困难家庭的重残、重病和罕见病儿童。
据了解,我省对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的保障,不以家庭困难为前提,参照社会散居孤儿的养育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困难家庭的重残、重病和罕见病儿童,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散居孤儿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或在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基础上进行补差。
我省还建立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和物价补贴制度,各地根据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确定,对困境儿童给予动态价格补贴。同时享受低保对象的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困境儿童,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义务教育阶段的困境儿童,优先享受教育券和营养餐、国家助学金;就读高中阶段的困境儿童,根据家庭困难情况,接受结对帮扶和慈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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