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20:54,一女士来电:我女儿今年小学六年级,12周岁不到,她背着我在5月5日、6月2日、6月6日分别买了78、2000、2200元的游戏卡。当我发现时,还有900元的游戏卡没有使用,我就和她去找那家报刊亭退钱。
我问报刊亭老板娘,十一二岁、穿着校服的孩子,怎么问也不问一句,就把这么大数额的游戏卡卖给她呢?
老板娘说:“不管她是偷来的抢来的,我都会卖给她,就是十万的游戏卡,我也可以卖!”
我的孩子没有教育好,这个我承认,但是报刊亭这样的行为也是有问题的,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85100000热线侯海铃:六年级女儿玩的游戏叫《唐宫梦》,是一款以家丁养成、官位争斗为主题的角色养成类网页游戏。
“她玩这个游戏一年多了,对于学习的影响不是很大,所以也没太管着她。”这位妈妈说,“以前她在其他报刊亭买过游戏卡,但是那家店的老板会问她买去干吗,所以她就换了一家店。”
游戏卡面值30、60、100元不等,卡背面只有使用说明,没有标注“未成年”相关字句。900元的游戏卡已经退还了。
报刊亭能不能随意向未成年人出售游戏卡?这位妈妈把情况反映给了上城区文化执法大队。大队的工作人员说:“会和工商一起到现场去,对报刊亭老板进行批评教育。”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黄立寅律师说: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有些游戏卡会写明“未成年人请在监护人指导和监督下购卡及使用”,这是对游戏卡销售人员的一种约束。基于此,这位家长确实可以跟报刊亭老板协商,对已购买但未使用的游戏卡,要求退款。
黄律师说,类似的事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帮爸买包烟去”、“给爷爷买瓶酒去”,这种跑腿的活儿很多人小时候都干过,但事实上,2007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如果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一部分经营者在利益面前并不都能自觉履行其义务,所以家长和社会的共同监督就显得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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