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在“广场舞文明公约”上签名。
浙江在线07月10日讯 (钱江晚报 记者 周文丹 通讯员 张立 倪容 陈栋)6月10日,白云街道率先在全市与辖区20支广场舞队伍,签了份“广场舞公约”,控制音量、限定跳舞时间。
十来天后,西门街道又发动辖区有条件的单位,为阿姨们提供跳舞场地。(本报曾做系列报道)
这一个多月来,广场舞喇叭音量轻了,阿姨们也都“规矩”多了。
海曙现有广场舞队伍近200支,昨晚,在段塘街道南塘公园,海曙区给这近200支队伍立了“规矩”,全区范围内推广“广场舞公约”。
公约有10条约定,比如,活动时间一般夏令不早于6点30分,不晚于21时;冬令不早于7时,不晚于20点30分;持续不超过2小时,中午休息时间不活动。如遇中高考等特殊情况,自觉减少活动时长或暂停活动。
同时约定现场声源处音量值不得超过85分贝,在距离声源最近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处,白天平均音量不得超过60分贝,晚上平均音量不得超过45分贝。
昨天,海曙区教育局副局长汪鹤飞说,文化馆的器乐排练厅、音乐舞蹈排练厅、艺术培训教室、多功能排练厅等场所,都已向社会免费开放,市民只需办好手续便可在每周一至周五的固定时间里借用这些场所。区级公益性场所海曙区文体中心,位于机场路与蓝天路交叉口东北角,也已建成,预计9月份可向公众开放。
他们还在更大范围内,号召全区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向广场舞参与者开放。
说到底,“广场舞公约”只是一份倡议性文件,只能从道德上进行约束,如果有人违反公约怎么办?
海曙区文明办主任周照宇说,他们会发动全区城管义工,不定时在公园、广场等场地义务巡逻,一旦发现有居民违反时间、音量等文明约定的,会及时进行劝阻。街道、社区也会发动一批志愿者,宣传文明公约,劝导不文明行为。
义工和志愿者解决不了的,社区和街道也会及时进行协调。
如果劝导无效,因扰民发生纠纷的,居民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投诉。相关部门接到投诉后,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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