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5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吴朝香)氨氮、总磷达标,水体表面无漂浮物,符合天然游泳场所的水质卫生标准……近日召开的浦江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过审议,作出决议,确认浦阳江同乐段和壶源江大洑段为可游泳河段,并将其建成天然游泳场所。
这是自上月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可游泳河段申报工作以来,首批由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确认的可游泳河段。截至目前,已有嘉兴、金华、宁波、舟山、绍兴5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上报了各地政府申报的可游泳河段。
为了更好地了解可游泳河段的申报工作,上周,钱江晚报记者跟随省人大代表赶到浦江进行了一番实地考察。
现场观察:
垃圾湖变身游泳场
不少市民带着孩子来玩水
翠湖,是浦阳江同乐段的一部分,这里曾聚集着1400多家水晶加工作坊,任意排放的加工废物和废水让整个翠湖一度成了“浮满垃圾的牛奶湖”,整日与塑料、垃圾为伴。
从去年8月底开始,浦江投入333.5万元实施了翠湖生态修复工程,关停取缔流域内水晶加工企业,清除河道垃圾280吨,建设污水收集管网2900米,区域内1000多户生活污水实现了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整治后,今年上半年的鉴定水质的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指标值较去年年均值分别好转了67%、92%和64%。
整治污染源初步取得了良好效果,而对已经形成的污染,浦江采取了生态修复的方法。具体的做法是在翠湖建设8个生态小岛,种植乔木和灌木,形成乔、灌、草截污净化系统和水生动植物的净水生态系统。现在的翠湖生态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
在视察当天,钱江晚报记者看到,翠湖处处碧波荡漾,湖中小岛绿树成荫,岸边的观水台直接延伸到河里,不少市民正在游泳。
王先生带着两个孩子刚刚下水,大女儿正抱着游泳圈在水里扑腾得不亦乐乎。
“前几天听朋友说这里能游泳,我一直不相信,这两天,女儿嚷着要来,我就带她们过来看看,没想到,这里现在变化这么大。”王先生是在浦江长大的,在他印象中,翠湖两岸以前是杂草丛生,河面满是漂浮物,“脏的一塌糊涂,别说游泳了,经过都想躲着走。”
看着女儿玩的这么嗨,王先生也忍不住下了水,“脚底下就是砂子,踩着挺舒服的,这里就是个天然的游泳池啊,好像又找回了小时候在河里游泳的感觉。”
浦阳江的这种变化,也让省人大代表、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童跃峰吃了一惊,两年前,他曾以省人大代表的身份两次到浦江视察过,“当时那个水确实很差,白乎乎的一片。”
童跃峰是个游泳爱好者,他对水质特别敏感,“现在仅凭肉眼看就觉得这里的水能下去。”
当天,浦江还组织了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下水试游翠湖,童跃峰也毫不犹豫地参加了,“没有任何不适感,以我的经验,在这里游泳没问题。”
什么样的河可以申报可游泳河段
水质达到三类水标准以上,符合卫生安全标准
省人大常委会6月26日动员部署申报可游泳河段活动的电视电话会议明确,申报的河段必须是辖区内河流经过“五水共治”后水质有明显改善,并经过水利、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水情、水文、水质、卫生检测等后,符合环保、卫生、安全标准,适合开展群众性游泳。
这也就是说,申报的河段要满足两个要求,一是水质有改善的,比如原来是四类水,经过治理后达到三类水标准;二是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
那么,什么样的水质算是达到可游泳的要求呢?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须是三类以上。
以浦江这次申报的浦阳江同乐段(三石头桥至上皇殿)为例,在浦江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浦江县环境监测站以及浦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出具了一份报告。
在水质监测报告中,今年1-6月,浦阳江同乐段(三石头桥至上皇殿)的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三项指标分别为3.78mg/L、0.53mg/L、0.19mg/L,达到了地表水三类水质要求。
至于壶源江大洑段(平湖桥至大洑堰),今年1-6月这三项指标则分别为1.86mg/L、0.14mg/L、0.054mg/L,达到了地表水二类水质要求。
同时,卫生防疫监测报告则显示,两处河段水域的游泳场所(区)都远离污染源,水域上游1000米以及下游100米范围内也没有污水排放口,岸边100米内没有污染物堆放以及渗透性污染源;周边也没有血吸虫病区记录和潜伏钉螺地区。
最终,报告得出的结论就是这两处的水质符合天然游泳场水质卫生标准。
可游泳河段怎样申报并确认
政府组织检查验收,经审查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那么,这些可游泳河段是怎么申报并获得确认的呢?
首先,拟申报的河段应当是经过治理后水质出现明显改善的。
比如浦江这次之所以选择了浦阳江翠湖这段河流,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此前的翠湖污染比较严重,经过一年多的整治后,如今的水质得到较大改善,由劣五类水转成了三类水质。
拟申报的河流确定后,接下来,当地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检查验收。这种检查验收不仅包括对水质的监测,还有对水域卫生状况,以及水文、水情的监测。
浦江这次的申报中,浦江县环境监测站和浦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分别出具了一份报告,详细报告了这两条河段半年以来的各项指标,比如氨氮、总磷的年均值,可游泳区的水体表面是否有漂浮物,总大肠菌群等。
这些报告均要向同级人大常委会申报,然后由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工作机构通过一定程序给予审查确认,并最终向社会公布可游泳的河段,适当的时候可开展横渡畅游等群众性活动。
在上周召开的浦江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县政府、县环保部门以及县疾控中心就分别在大会上对监测情况做了报告。之后,委员们对这三份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并最终予作出决议,确认浦阳江同乐段和壶源江大洑段为可游泳河段,并将其建成天然游泳场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茅临生表示,要利用这次申报活动的机会,对可游泳河段持续关注、跟踪监督,确保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差,活动过后要有后续的监督跟上。
而活动的最终目在于督促形成一整套有利于深入推进“五水共治”、更好地留住绿水青山的长效机制和监督制度。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以此为契机,加快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
不当一时的盆景,要成为一片风景
浦江此次申报的这两个河段看起来的确让人赏心悦目,尤其是当看到那么多市民自发到这个天然游泳场游泳,不得不让人称赞五水共治的成效。
但我们不能忽略另外一个问题:这么好的水质和环境要如何保持?
在视察之后的座谈会上,不少省人大代表不约而同的都谈到了这一点。
“这一段水治理好了,整个流域的情况如何呢?现阶段水清了,怎么能一直清下去?”省人大代表、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河清说。
有一位代表的发言更直接:“我也参观过一些地方的治水成果,环境是漂亮了很多,但更像是投钱建成的样板工程,因为当地的做法没有可持续性。”
对此,省人大代表、浙江师范大学副校长杨玲的建议是,治水要科学,把水治理和整个环境的治理同步考虑起来,“大气的污染物会到土壤,土壤污染后,一下雨,就会流到水体,整个生物圈是环环相扣的,这个一定要统筹起来。”
黄河清则表示,要想解决保持的问题,就一定要走法制化的道路,在生态保护方面制订法规,建立长效机制。
而着眼长远完善机制,加快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法规,也正是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此次活动的根本目的所在。
我们希望,类似翠湖这样的河段不是一时的盆景,而是最终在全省形成一道长久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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