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底,姐姐想再寻个伴,在杭城几家报纸上登了征婚广告。她说,因为应征的人多而杂,自己担心上当受骗,就冒用了“祝月莲”一名(这个名字是她在一张捡到的市民卡上看到的,这张卡她一直带在身边)。征婚广告写得蛮简单:“女,离异,收入稳定,期盼爱家顾家、有责任心的你走进我的生活。”其中还特别注明:本地男士勿扰。
她起初是想找老伴的
时间一长,她发现应征对象出手都蛮大方
广告发出去后,姐姐每天都能接到十几个电话。每个来应征的人,她都会详细地记下姓名、职业、联系方式等,再从中择优约见。
几个月下来,两本薄薄的作业本上,写满了她的“相亲通讯录”。
姐姐说,自己起初确实是抱着找老伴的想法去的,但时间一长,接触的人多了,她发现不少来相亲的人出手都蛮大方。
“出去吃饭、唱歌,他们都会抢着付钱。碰到节日,还有人送礼物。”尝到甜头后,她心底打起了小算盘。
今年4月底,姐姐又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男子自称姓张,五十来岁,想跟她聊一聊,处个朋友。
张某老家衢州,2011年来杭,在城西一家医院当保安,月收入约2000元,一直单身。
“哎,感情的事,一言难尽。”张独自一人在外乡打拼,加上性格腼腆内向,平日几乎没有什么社交活动。通过征婚广告找对象,是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做出的第一次尝试。
“祝月莲”告诉他,自己在市区一大型商场里卖内衣,经济条件还不错。两人聊了几句,约在城西一家肯德基店内见面。
第二天上午,张某早早赶到约定地点。过了近半个小时,一个留短卷发,穿花裙子的中年女子朝他走来。
张说,女子样貌、身材都很一般,但面相质朴,看起来是个实在人。“我们这把年纪,找对象也不在乎好不好看,处得来、能一起过日子就行。”闲聊中,“祝月莲”笑脸盈盈,言谈举止蛮有分寸,张对她印象很好。
之后,张时常主动给她发短信、打电话,但对方态度不冷不热,张也不敢提出进一步要求。
5月14日,张正在上班,“祝”忽然给他发来一条短信:“早上出去办事不小心钱包丢失,都快要哭了。”张连忙回信安慰。不一会,她又发消息问,能不能先借点钱救个急?
“我当时想,考验我感情的时候到了,这个机会要是抓牢,说不定就有希望在一起。”张一路小跑赶到附近银行,在ATM机上给对方账号转去3000块钱。
五分钟后,他收到一条信息:“钱已取出,万分感谢。”
5月17日及21日,“祝月莲”又以眼睛过敏需配药、出差回杭路费不够等理由,分两次向张“借”走3500元。为表现诚意,张每次都毫不犹豫汇了款,既没有索要欠条,也没有口头催讨。
5月底,张连续给“祝”发了六七条短信,对方都没有回复。他打电话过去,发现该号码已停机。
想起“祝月莲”曾提起过的工作地址,张决定上门找她。
“我在商场里跑上跑下打听了一圈,他们都说不认识这个人!”张知道自己受了骗,垂头丧气回了家。
征婚电话那头,又有人自称“祝月莲”!
由于手头没有证据,张并未报警,接下来的日子里,他继续在报上寻找合适的对象。
6月6日,张又发现一则征婚广告,要求不高,且注明“只考虑外地男士”。他按照上面的号码打过去,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张心里一惊,但有了上次受骗的经历,这回他老成了很多,若无其事地问起对方的姓名和年龄。
果然,对方自称“祝月莲”!和上回一样,她约张次日在肯德基见面。
张戴着帽子和墨镜赴约,女子刚走进店里,张就认出了她,上前抓住对方的手,报了警。但女子似乎并不认识张,很吃惊,一直在挣扎。
玉泉派出所调查后发现,该女子和“祝月莲”实际上是一对亲姐妹。第一次跟张见面、借钱的是姐姐,第二次姐姐接了电话,但因“生意”太忙脱不开身,便委托妹妹代为赴约。姐妹两人用的是同一个假身份,骗局最终被戳穿。
经审讯,姐妹两人对打着婚恋幌子行骗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姐妹俩交代,此前已有多名男子上当受骗,但因为数额不大,目前只有张某一人报警。之所以选择外地人下手,一是忌惮本地人“比较精明”,二来也怕遇上熟人。
检察院认为,李氏姐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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