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6日讯 (今日早报记者 魏皓奋)每年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评估服务,开展个性化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对签约居民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和远程健康监测管理服务……昨天,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杭州市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并规定30日后施行。
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是指以社区为范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平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纵向协作服务体系为支撑,街道(乡镇)和社区各方力量协同为保障,通过居民与具备临床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历的优秀全科医生签约的形式,因地制宜地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有效、个性化的健康服务。
每位居民签约1名全科医生
签约服务对象是具有杭州市户籍的参保居民。“试点阶段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重点,逐步实现参保居民全覆盖。”
参保居民自愿在所在社区的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选择全科医生,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双方约定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权利义务、信息保密等内容。
实施方案规定,签约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期满后可续约或另选全科医生。
每位居民同期只能选择1名全科医生;每名全科医生在服务能力范围内签约一定数量的居民。签约服务人数与签约医务人员配比原则上为1000-1500∶1。
全科医生每年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评估服务,并根据签约对象的健康评估情况以及实际需求,选择相应的“服务包”,开展个性化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免费开通杭州市居民健康互动平台,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市级医院诊疗记录、体检记录等个人健康信息查询和咨询预约服务,提高居民健康自我管理能力。
签约对象享优先就诊、优先转诊服务
积极引导签约服务对象选择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就医,逐步建立社区首诊制。
开展预约服务,设立以签约居民为服务对象的签约门诊,签约对象在约定时段至签约全科医生处就诊,可享受优先就诊、优先转诊等服务,原则上每人次就诊时间不少于10分钟。
全科医生及其团队对上级医院下转的签约服务对象做好随访及后续健康管理工作。
根据医保政策相关规定,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和重点慢性病人开展家庭病床诊疗护理服务。根据签约服务对象的需要,在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诊疗服务相关规定和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可提供相关居家医疗、护理、远程健康监测管理等服务,提高居民居家健康管理能力。
门诊医保起付标准下降300元
试点阶段,对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效签约服务费按每月每人10元标准确定,其中,签约对象承担10%,市、区财政承担90%。
方案规定,“签约服务费实行专款专用。条件成熟后,有效签约服务费由财政、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
开展医养护一体化签约的医养护服务项目,价格主管部门已明确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按规定收取;其他服务项目按双方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选择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主城区范围内各类市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门诊医保起付标准下降300元;城乡居民通过签约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转诊至指定的上级医院所产生的诊治费用,由医保部门按社区报销比例直接结算;调整家庭病床政策,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合在家里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的患者,经签约医生评估后建立家庭病床,家庭病床费用按调整后的医保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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