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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特大涉黑案开庭 黑社会诈赌敲诈2000多万元
2014年09月11日 10:19:07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首席记者 施宇翔
【摘要】 在2011年10月至2013年4月间,经事先预谋,赵某等人先后在多地通过偷牌、操纵作弊工具控制赌博输赢等方式对22名被害人实施诈赌,共骗取2000余万元。
庭审现场(唐克龙摄)

  浙江在线杭州9月11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温萱) 9月10日上午,温州中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1名被告人过堂受审。其中,第一被告人赵某被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绑架罪等多项罪名。

  据悉,该涉黑组织通过作弊诈赌的方式,骗取被害人2000余万元。昨天上午,主犯赵某等31人被带入温州中院大法庭,共有45名律师出庭辩护,预计庭审过程将持续3天。

  赵某,男,47岁,温州文成县人。自2000年以来,他在温州市火车站一带以赌博为业,并通过施与经济利益方式,拉拢柯某等人,为其赌博、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

  至2011年,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赵某又继续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张某、黄某、郑某等人,以温州市区为中心,通过诈赌、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他们的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层次分明。赵某为组织领导者,张某、黄某、郑某、柯某等人为骨干成员,向某等人为一般参与者。

  赵某通过发工资、提供消费娱乐等方式笼络人心、控制组织成员。这个团伙在赵某的组织、领导下,操纵作弊工具实施诈赌、敲诈勒索、抢劫、绑架,聚敛钱财,严重破坏当地群众的正常生活、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在2011年10月至2013年4月间,经事先预谋,赵某等人先后在多地通过偷牌、操纵作弊工具控制赌博输赢等方式对22名被害人实施诈赌,共骗取20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赵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形成固定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群众的正常生活、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赵某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同时采取诈骗、敲诈勒索、抢劫、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等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诈骗、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赵某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全部予以否认。其辩称“没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没有干过违法的事。”他承认自己有赌博,但是没有参与诈骗,也没有带过小弟,更没有纠集他人诈赌骗钱。其供述自己在2011年赌博输掉1300万元,只偿还了部分债款,尚有700多万元没有偿还。

  截至记者发稿时,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沈正玺

标签: 涉黑|黑社会|古惑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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