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戴女士在东阳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买了一辆限量版的吉普牧马人,总价60万元,保修期3年。
可车子开了不到7000公里,车子前面两扇门漏水严重。她往返义乌、金华、杭州、江西各4S店辗转修了5次,却都没修好。这让戴女士懊恼不已。
“耽误时间不说,这事搞的我心里很不爽。”戴女士说,她要求销售公司尽快把车修好,并赔偿相应的折旧损失,却迟迟得不到回复。
漏水小问题,辗转多地修不好
戴女士是东阳人,长年在义乌工作。事实上,早在年初提车的时候,她就发现了车子的毛病。“当时工作人员说没什么大碍,我也就算了。”戴女士说,可车子开了两三千公里后,问题越来越严重。
只要一下雨,或者洗完车,极爱干净的戴女士坐进车里就能闻到一股浓烈的霉味。
“这车子肯定哪里漏水了。”戴女士觉得,可直到开了7000多公里,她才把车子送到义乌牧马人4S店做第一次保养,顺便让他们看看漏水的情况。
检查完车子,工作人员回复说,两扇门的密封条有问题,换了就好了。
没想到,这一次维修后不久,漏水情况依然存在。
在东阳销售公司的建议下,戴女士又一次把车子开到义乌4S店。拆拆装装,4S店又重新换了两条密封条。车子却还是老样子,照样漏水。
“每次4S店都答复说只要一个星期就能修好,可十几天过去了,也不见有人来联系。”戴女士生气地说,两次下来,时间耗了近1个月。
无奈之下,戴女士只好又在销售公司的安排下,开车赶往金华、杭州两地的牧马人4S店进行维修,却还是以修不好而告终。
花了近3万元跑去江西修,还是修不好
“为什么这么一点小问题,修了这么多次还修不好?是不是车子本身有问题?”戴女士疑惑不已。她希望销售公司能尽快把车子修好,可销售公司却一直没有联系,他们的态度让戴女士很失望。随后,戴女士给东阳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打了投诉电话。
消保分局工作人员通过调查发现,戴女士的这辆车子虽然是东阳买的,发票上的销售单位却写着江西北联汽车销售公司。
8月25日,东阳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质监局一起来到东阳这家销售公司,进行调解。销售公司答应,戴女士可以把车子开到江西销售总公司做第五次修理。
可修理的结果还是让戴女士非常失望。
“辛辛苦苦开过去,在那里待了半个多月,油费住宿满打满算也花了近3万,车子却还是没修好。”戴女士说,这笔钱谁来解决?
好在后来通过协商,东阳的销售公司赔偿了戴女士3.5万元精神损失费。
“对他们我已经没意见了,目前最重要的是怎么跟江西的销售公司协商。”戴女士现在的诉求是:要么把车子修好,并赔偿十万元折旧费,其他损失另算;要么退车。
市场监管部门:
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可以换车
那么,戴女士的事情该怎么解决,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参考?
东阳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汽车三包规定》第十九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如果因为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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