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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颁发首份《指引》 严管法官八小时外“生活圈”
2014年09月23日 20:37:06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 见习记者 李鹏 首席记者 施宇翔
【摘要】 今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发首份《浙江法官业外活动指引》,引领、疏导法官八小时外的行为,提醒法官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

  浙江在线杭州9月23日讯(浙江在线 见习记者 李鹏 首席记者 施宇翔) “法官之所以穿法袍,就是不让他满街跑”,这是西方的谚语,但法官也总有下班的时候吧,在八小时外如何避免法官违纪犯错呢?

  今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发首份《浙江法官业外活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引领、疏导法官八小时外的行为,提醒法官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避免给司法形象、法官个人和家庭带来损害。

  法官的违纪违法行为

  多数滋生在“八小时外”

  近年来,全国法院系统发生了为数不少的因为法官业外行为不当而损害司法公信的事件:如上海法官“集体嫖娼”事件、湖北高院刑三庭庭长开房事件、云南高院民二庭副庭长殴打保安事件等,这都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

  近年来,浙江全省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5件29人,同比分别比去年上升了117.8%和222.2%。

  考察近几年来法官违纪违法行为的事例,从源头上来看,绝大多数都滋生于法官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

  “应该说,法官也属于普通民众之一员,与其他普通民众一样,他们同样有着进行业外活动的权利和自由。”浙江高院监察室主任翁暨伟说。

  法官也是普通人

  除了禁止还应指引

  近年来,法院十分重视对法官业外活动进行规范和约束。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修订《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后者专列一章共10条对法官的业外活动进行具体明确的规范。

  但总体来讲,当前对法官业外行为的监督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制度规范上,多使用“禁止”、“不得”等措辞,刚性有余,柔性不足。

  “我们要做的是不仅只警示法官不能做什么,还要告诉法官哪些可以做,遇到具体情况该如何处理。”翁暨伟说,法官既是司法者、法律人,也有基本的业外活动权利和自由;也只有立足于此,才能有的放矢而对“症”下“药”,才能一针见血而富有实效。

  《指引》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强

  “柔性”引导法官“生活圈”

  今天,浙江省高院发布了《浙江法业外活动引》。其中具体指引部分有10个方面共20条内容,巨细无遗,引导法官妥处人情关系和业外活动

  在语言和措辞上,《指引》较多地使用了“可以”、“宜”、“尽量避免”、“不可”等字眼,尽量做到柔和、委婉,使法官易于接受,感到温暖、体贴。

  其中,在休闲娱乐活动方面,《指引》提倡并鼓励法官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但也指出“法官自费接待、宴请亲朋好友要量入为出,不宜铺张浪费,尽量避免到高消费场所而引起公众猜疑,可以光顾酒吧、卡拉OK等正当营业的娱乐场所,但自费娱乐也要与消费能力和水平相适应。”

  浙江在线记者了解到,《指引》属于刚性纪律规定之外的柔性方法,通过梳理法官在现实业外活动中可能遭遇的各类具体情景,给法官一种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指引、一种提示、一种警醒。

责任编辑: 沈正玺

标签: 法官|法院|生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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