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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聋哑人进行"无声的犯罪" 毒贩和聋哑夫妻终获刑
2014年11月13日 14:33:43 来源: 嘉兴在线 通讯员 南轩 南海 记者 吴宛青

   浙江在线11月13日讯 耳不能闻,口不能言,一切交易都在无声无息中完成,这是毒贩子陈某想到的最佳运毒方式。

  贵州人陈某,自去年年底就开始在嘉兴贩卖海洛因。贩卖一段时间后,他觉得自己的这种方式不够安全。

  陈某想起自己接触过一对吸毒的夫妻张某和李某。这两人是嘉兴本地人,并且都是聋哑人。妻子张某今年36岁,丈夫李某今年41岁。夫妻俩没有正当经济来源,儿子才读小学,父母又年迈多病,日子过得很艰难。

  陈某就动起了歪脑筋:如果让他们帮自己做毒品生意,就算被抓也无法交代任何情况。陈某便通过短信,以毒品为诱饵,唆使张某和李某为他运毒。

  2014年春节假期的一天,陈某说是带着张某去“认路”,将张某带到嘉兴市区的同乐小区,然后将1克海洛因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事先联系好的吸毒人员夏某。

  夏某算是陈某的“熟客”。张某认识路之后,又在陈某的指使下,将海洛因贩卖给了夏某。陈某又对张某的丈夫李某“如法炮制”,两次让他帮忙贩卖毒品。

  今年4月17日上午,张某运毒时被南湖警方抓获。案发后,警方从陈某处查扣了毒品海洛因0.03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张某、李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贩卖海洛因,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南湖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而帮忙贩毒的张某和李某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标签: 聋哑人|毒贩|犯罪 责任编辑: 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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