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推出村务公开清单到推出村级权力清单,从事后监督到事中、事前监督,宁海县一项旨在提升农村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的“村级权力清单36条”出台仅大半年,已在宁波全市推广,引来全国10多个省市取经。
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体现了法治精神。宁海从总共248页涉农事项规章中,梳理提炼出村级权力清单36条。“36条”附有村务工作责任人及权力运行流程图,上墙公布,群众要办的事找谁办、怎么办,“36条”一目了然。
村干部是否依规依法办事,关涉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基层的有序运行。现实中,大部分村干部能尽心尽职,构筑了良好的执政根基。然而,也有少数村干部成了基层治理的“病原体”。因此,规范权力运行,用权为公还是为私、谋正还是谋邪,光靠个人修为还不够,必须以强有力的法治监管来约束,严格限制自我赋权,严厉规制逃避规则,严肃整治政令梗阻,使对干部干事创业的监督制约严格起来。过去,有的村里办独生子女证、低保申请、宅基地审批等,经常是少数干部说了算。如今,“36条”为村干部权力制定边界,职责上墙公开,少数村干部再故意发难,就行不通了。
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群众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诚恳接受群众评判,这样才能做到不虚、不空、不漏。实行“36条”,干部的群众观点进一步增强,工作也顺当多了。宁海桃源街道应家山村正在进行旧村改造,第二批拆迁只能安置50户,实际申请的有90户,由于申请信息公开,村干部及其家属主动谦让,让群众先得益。该县西店镇吉山村党支部书记邬小伟说:“尽管我现在权力受限,但不用考虑情面,做事反而顺利,晚上睡觉也踏实。”这席话,说出了广大村干部的心声。
让群众满意,做好为民办事的工作,关键在于用好作风来办好事,坚持真抓实干,一抓到底,真正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这样群众满意度就会提升,干群关系就会更加密切,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就更加扎实。据有关方面统计,“36条”在宁海县427个村实施以来,反映村干部的初信初访量同比下降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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