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曾杨希 编辑/胡芸) “无罪,我们等到了!”2014年12月15日,对内蒙古少年呼格吉勒图一家来说注定是一个难忘的日子。
18年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仅18周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的凶手,两个月后被执行死刑。2005年,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承认他才是当年的作案者。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宣布“呼格”案进入“再审”程序。今天上午8:30分,案件得以翻案,少年被宣布为无罪。
仅一上午时间,“少年遭冤杀案重审”的话题就已进入新浪微博的话题热榜,获得1.5亿次的阅读关注量;无数的媒体奔赴内蒙,见证这一刻;无罪的消息传来,呼格吉勒图父母在他的坟前失声痛哭。
今天,浙江在线记者独家专访了“呼格案”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
该案件有很多疑点 三个原因阻碍案件“再审”
2005年,重大嫌疑人赵志红落网。2007年,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偶然知道了“呼格”案,他接触了当事人,认识了一直跟踪该事件的媒体记者,了解越多就觉得案件的“疑点”越多。他跟踪该案,等到重审之时,时间已到了2014年,呼格吉勒图父母的青丝也熬成了白发。
浙江在线:您是何时参与到呼格的案件中的?
王振宇:我是2007年介入这个案件的。在媒体朋友的帮助下,我接触到了呼格吉勒图的同事闫峰,还接触了新华社的记者汤计,看了很多材料后,觉得该案件是冤案的可能性较大。
浙江在线:了解了案件后,你认为当年该案件有何疑点?
王振宇:我了解了很多信息,发现在时间上有问题,杨某上厕所的时间和呼格作案的时间不合。还有呼格的供述,本来说了没杀人,后来又供认杀了,很矛盾,以及作案手段等细节都有疑点。
浙江在线:重大嫌疑人赵志红被抓再到“再审”,中间经过了9年。案件再审为何如此困难,需要等待这么长时间?
王振宇:之所以用这么长时间,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我们国家是两审终审制,有一审、二审,如果是死刑再加死刑复核。审判监督程序中“再审”并不普遍存在,“再审”的制度本身就有难度。二是“再审”制度,没有明确规定时间,不具备很强的操作性。立案后有时间规定,但何时“重申”立案并未规定。三是没有激励机制。重审的渠道有检察院抗诉、当事人申诉和法院自查,检察院没事为何要抗诉,当事人已经去世也无法申诉,检察院自查错误也很难,该案件中走这三种渠道都有困难。
浙江在线:逮捕、起诉、一审、二审等环节均快速完成,包括执行死刑在内,两个月时间走完所有法律程序是否合法?正常情况下,案件从审核到宣判需要多少时间?
王振宇:如果每个程序都很快,两个月是可以的。案件审理的各程序只规定了要在多长时间内完成,没有规定一定要多长时间后完成。
浙江在线:1996年,呼格案一审开庭,他的律师张娣为他做的是有罪辩护,说他“年纪小、是初犯,且是少数民族,请法院从轻发落。”从律师的角度,做有罪辩护是否得当?
王振宇:我不想评价同行,当时的情况我不知道,每个律师都会根据当下的情况作选择,如果现在来辩护,也不见得一定会做无罪辩护。
启动再审后搜集证据 建议开庭是向法院传递信号
2014年11月20日,“呼格”案进行再审程序。这是2007年后,王振宇第一次拿到卷宗。他第一时间向内蒙古高院申请开庭审理,但最终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他觉得在如此大的关注下,就算没有批准开庭的申请也无所谓,至少这向法院传递了一种信号,让法院必须做出公正的判决。
浙江在线:进入再审程序后,你主要了做哪些事情?
王振宇:我做了两件事,一是翻看卷宗,搜集证据。二是建议做开庭处理。虽然最后是书面审理的,但是公众很关注这个案子,如果书面处理地不好,就有了被指责的地方,建议开庭是向法院传递信号。
浙江在线:重申采用的是书面审理的方式,为何不开庭?
王振宇:有法律依据,被告人死亡,法院可以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不开庭的话,法院也会背负相应的义务。
浙江在线:赵志红供述自己为“409”真凶,这是该案件重申的原因吗?
王振宇:可以说这是该案重审的导火索,是若干因素中的一个。能够重审是有很多因素共同推动的。
浙江在线:为何没有将赵志红纳入重申证据?
王振宇:我本来也想将其纳入重审证据,但再审启动,原来的证据已经能看出问题来了,就不需要再用新的证据了。另外,要不要将赵的案子纳入证据,也是法院的决定。
浙江在线:重申过程是否顺利?有没有受到阻碍?
王振宇:重审比较顺利,没有受到任何阻碍。内蒙古高院对该案也比较友善和积极,还约我面谈。重审立案后,有一次晚上很晚,他们还帮我复印卷宗。
浙江在线:呼格的家人现在的状态还好吗?
王振宇:我还没联系过,今天呼格的父母应该会接受很多采访。他们很善良,虽然身体不太好,但是他们一直觉得案子能重审,媒体帮了很大的忙,现在结果出来了,就算再累也要接受采访。这时,我就不打扰他们了。
这是标杆式的案件 问责制是一把双刃剑
无罪的消息传来,呼格的父母在他的坟前失声痛苦:“妈妈知道你冤枉的,可妈救不了你啊!你让妈妈好想你啊!”全国各地的媒体扑面而来,无不为之鼻酸动容。这么多年接触下来,王振宇说老两口很善良,推动案件媒体功不可没,结果出来哪怕再辛苦也要完成媒体的采访。此刻,他就不去打扰他们了。
“问责实际是把双刃剑”,王振宇说对于后续的问责和赔偿,也会根据相关法律来,如果他们需要帮助,他还会义不容辞挺身而出。
浙江在线:你认为,呼格的案件,对我国类似冤假错案将有什么样的影响?
王振宇:这个案件确实很有影响。相信最高法院是将其作为标杆和标本在处理,以树立人们对司法的信任和对司法公信力的认可。
浙江在线:呼格的冤案过去这么多年,将如何问责?问责当年处理该案件的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困难?
王振宇:问责的事情,相关的部门会进行解决。呼格案子发生时,中国正进入第二次“严打”(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阶段,相关部门有破案的需求和考核的任务,应该说是很多因素造成了这个结果。
浙江在线:目前,我国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是否完善?如果不完善,有哪些缺陷?
王振宇:只能说我们国家的问责制度正在逐渐完善。
问责制是一把双刃剑。好的方面,问责确实能警醒一些人。不好的方面,在实施问责的过程中,犯了错的人有可能会抵制承认错误,给“重审”设立阻碍,重审就会变得困难。其实,最好的方式是防止错误发生。
浙江在线:翻案后,接下来有没有相关的赔偿机制?谁来赔付?
王振宇: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具体的应该会根据法律来,由国家进行赔付。
案件回顾: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
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再审决定采用书面审理形式进行。
2014年12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通过微博宣布将公布再审结果,15日公布呼格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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