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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欲用跳楼表爱慕 求爱未成反换来五日拘留
2014年12月19日 11:24:33 来源: 舟山网 虞仁珂

   浙江在线12月19日讯 12月14日下午,安徽籍男子张某在定海海滨公园附近某大楼11楼楼顶欲跳楼后被劝下。记者从定海区公安分局了解到,张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当天下午3时左右,张某酒后爬到该楼11楼楼顶,想通过跳楼自杀相威胁的方式让他所爱慕的女子给其答复。接到报警后,公安、消防等部门集结了数辆车辆和几十名警力赶到现场参加营救。由于附近群众的围观,还造成了一定的交通堵塞。经营救人员劝说,下午5时左右张某最终被劝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警方提醒,年关将至,遇到欠薪等问题要理智对待,切不可采取类似极端的方式害人又害己。

标签: 跳楼|拘留 责任编辑: 缪歌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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