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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遭王洛宾之子起诉 嘉兴法院统一协调推动行业自律
2014年12月23日 21:13:02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 首席记者/施宇翔 实习记者/周晶
【摘要】 随着著作权权利人权利意识的增强,嘉兴市两级法院受理的KTV娱乐场所侵犯MV著作权纠纷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嘉兴法院转变审判思路,将个案处理转为统一协调,两种解决方式并存。

  浙江在线杭州12月23日讯(浙江在线 首席记者/施宇翔 实习记者/周晶 通讯员/田舍郎 编辑/沈正玺) 近日,国内知名字幕网站人人影视微博宣布正式关闭,人人影视在版权问题上所处的“灰色地带”,又一次引发了关于著作权问题的讨论。不仅是影视剧,歌曲、MV等也是如此。这个情况,在KTV里尤为突出。

  今天上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KTV娱乐场所侵犯他人音乐电视作品(MV)著作权纠纷案件进行了通报。

  KTV老板MV侵权

  遭王洛宾之子起诉

  十多年前,杨先生在嘉兴开了家KTV,几年经营下来,来自同行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但KTV的生意一直也还可以。

  谁知,2012年的一天,杨先生突然收到了一张法院的传票:著名音乐家王洛宾的儿子王海成将他与另外几家KTV一起告上了法庭,起诉KTV侵权。

  “那个时候没这个意识,想想唱唱歌怎么就侵权了呢?”最后,杨先生和其他几家KTV败诉,并支付了赔偿费用。

  也是这一年,杨先生的KTV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服务合同。根据合同,KTV业主按约向音集协交费,有偿使用音乐作品。

  去年,作为KTV业主之一,杨先生还当上了嘉兴娱乐行业协会的秘书长。他说,作为一个企业家,想的应该是怎么把企业管理好,而不是想着把心思浪费在应付诉讼上。

  转“个案处理”为“统一协调”

  嘉兴法院探索两种解决方式并存

  杨先生的案子并不是个例。

  今天上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KTV娱乐场所侵犯他人音乐电视作品(MV)著作权纠纷案件进行了通报。

  嘉兴中院新闻发言人顾进良表示,近年来,随着著作权权利人权利意识的增强,嘉兴市两级法院受理的KTV娱乐场所侵犯MV著作权纠纷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同质的侵权案件屡发、多发,且部分KTV业主还重复侵权,这不仅浪费了诉讼资源,也不利于当地娱乐行业的稳定发展。

  2011年,嘉兴全市受理的KTV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仅12件,今年收案数则增加到了591件,增幅达4825%。2011年到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的1433件KTV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音集协为原告的案件就占了全部案件的85%以上。

  为此,嘉兴法院转变审判思路,将个案处理转为统一协调,两种解决方式并存。

  一方面,努力促使KTV娱乐场所与著作权权利人达成一揽子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变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变侵权使用为合法使用,在双方当事人平衡共赢的基础上,节约司法资源,缩短办案周期。另一方面,对部分未签约的KTV,则按照裁判基准确定每家KTV个案应赔数额,被告KTV业主按该数额向法院交纳保证金。

  此外,嘉兴法院还引导和促进平湖等几个县市成立了娱乐行业协会,进一步推动了区域内娱乐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

  目前,嘉兴全市214家KTV娱乐场所,已有200家与音集协签订了著作权许可服务协议,签约率达93.5%。

责任编辑: 沈正玺

标签: KTV|著作权|王洛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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