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程永高 通讯员/季轩 编辑/胡芸)过去一年,杭州各区、县(市)、市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落实得如何?各级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如何?今天下午,杭州市召开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工作部署会。接下来,杭州市领导等带队的51个考核组将奔赴全市,分几十个小项对各地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两个责任”分开考核
考核首次实现全覆盖
今年7月,杭州出台了新修订的《杭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本次考核是首次执行考核新规。据介绍,本次考核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10项内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11项内容。
据了解,本次考核党委主体责任,占比50%。其中,落实领导责任、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严格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都有多个扣分细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被媒体曝光经查实的,涉及市管以上领导干部(含)的,每人扣3分;被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违规提拔任用干部经查实的,每例扣5分。而以往,党委责任考核一直弱化,纪委责任考核未能聚集主业,甚至一定程度存在纪委考核纪委的情况。
监督责任考核占比30%,这是首次将监督责任单列考核。例如,纪委监督突出主业考核中,在案件查办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当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责任考核为0分。未按照案件线索管理有关规定处置线索的,扣3分。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本次考核,实现对全市13个区、县(市)和109个市直部门进行全覆盖的实地检查和考核。除杭州市委书记等市领导带队的20个组外,还第一次安排31名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队进行检查考核。
此外,考核还引入“第三方”评价:邀请了民主党派、工商联或者无党派人士20人参加考核。
考核“不及格”会怎么办?
对被“一票否决”的将通报批评
据了解,以往杭州纪委考核,最终的考核结果往往是向被考核单位做个通报了事,不注重追责。而今年考核,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分别追责。考核结果经杭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由杭州市委通报。其中,对被“一票否决”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考核结果计入全市年度综合考评。
根据规定,本次考核自评总分80分,如出现“一票否决”情形,当年考核为0分。党政主要负责人或2名以上(含)班子成员因违法犯罪被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以检察机关立案时间为准);党政领导班子发生集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时间为准),该地区、单位当年考核将被“一票否决”。
对连续2年考核结果位列后2位的区、县(市)和后5位的市直单位,杭州将对所在党委(党组)及纪委(纪检组、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对连续3年考核结果位列后2位的区、县(市)和后5位的市直单位,将对所在党委(党组)及纪委(纪检组、纪检监察组)予以通报批评,直至问责处理。
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所在地区和单位发生严重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对所在党组织及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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