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陈佳 视频/柳蓬 王夷 编辑/王黎婧) 1月4日,安徽人王先生凑齐22万,在余杭临平买了一套86平方的现房,按照原计划办理好房产证就能给3岁女儿上杭州户口了,然后就可以顺利入读小区附近的幼儿园。
可是1月5日一则新闻打碎了王先生的梦想,当天杭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萧山余杭将在户籍管理等领域接轨主城区,像王先生这样1月1日以后的情况签订购房合同的,需全额付清房款才能落户。
民情巷投诉:《余杭萧山和杭州一体化 1月5日前买房的人好委屈》
政策出台多了个时间差 购房落户该按哪个标准来?
王先生在杭州漂泊6年,是一名业务员,最近几年一直租住在九堡家苑一间不到6平米大的群租房里,尽管一直生活在城市最底层,但他也有一个在杭州买房定居的梦想。3年前,王先生结婚生子后,与妻子一直两地分居,两人共同为房子的首付打工攒钱。2014年下半年,孩子已经3岁了,夫妻俩开始在杭州周边看房。
“我和我妻子都是计算机应用专业毕业,在杭州市人才引进的专业目录里,只和‘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相差了一个字,不能按照人才引进这个方法去给孩子落户。另外,我们也没有经济条件在主城区买房落户,所以我们将看房路线集中在了余杭,我们最终在余杭临平中铁逸都买了一套86平米大的现房,总价66万元,首付22万元。”王先生介绍说。
12月下旬,王先生付好5万元定金,最终于1月4日拿着东拼西凑的17万元,交足了首付,与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如果一切顺利,王先生一家在1月31日前就能拿到房子、办好一切证件。
可是1月5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里,明确了2015年1月1日以后签署的购房合同,涉及的户籍管理都将“同城同待遇”,也就是说王先生要想给孩子上户口,必须和主城区买房子一样,付足全额房款。
王先生表示很委屈:“意见的执行时间是1月1日起,而公众获知消息却是在1月5日,我们这些刚好在这个时间差买房子的,要按照哪种标准算?如果在余杭、萧山买房不能让孩子落户读书,我们是不会去买房的。”
杭州市局户籍管理大队回应:已将情况反馈给市政府
除了王先生,还有数十位相同遭遇的购房者向浙江在线打电话咨询,他们还一起组建了一个QQ群,目前已经有近40位购房者加入。
来自丽水的吴女士这几天一直因为购房落户的事情而失眠,她是在该意见发布之前交了定金,想退也退不了,只能顶着头皮签了购房合同。
吴女士与丈夫都是本省人,目前在庆春广场附近上班,他们的孩子虚岁3岁,由于夫妻俩无暇照顾,所以一直生活在丽水老家。12月23日,为了孩子以后落户上学方便,吴女士在萧山凯丽晶座买了一套132平的房子,当天交了5万元押金,并签署了购房意向协议书,协议书上写着1月8日之前都可以去交首付并且签购房合同。
“当1月5日,我看见这个市政府发布会新闻的内容时都呆掉了,我买房子只想给孩子落户用,不能落户的话就没有买房子的意义了。于是我立马给开发商打电话要求退房,可开发商说这是政府文件,要退押金没门。所以我还是在1月6日去交了首付,并签了购房合同。”吴女士说,像她这样的情况,是不是能做特殊情况考虑下。
目前,浙江在线记者已经汇总网友反映的情况,书面发函给杭州市公安局,市局户籍管理大队大队长俞洁表示,针对像王先生这样的情况,公安局户籍部门已经接到不少反映意见,目前已经汇总之后向市里汇报,如有相关信息会第一时间通知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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