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绍兴 正文
小偷“登堂入室”住了22天 房东回家大吃一惊将他捉住
2015年01月22日 10:11:51 来源: 绍兴网 俞佳铖 朔雪 

   浙江在线01月22日讯 潜入民居行窃无果,干脆住了下来。直至22天后房子主人回来,这个小偷才被抓住。近日,涉嫌盗窃罪的丁某,被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新昌的丁某22岁,2011年因犯盗窃罪入狱。出狱后的丁某没改过自新,在新昌某制药厂上班时,他假装上厕所,溜进更衣室,撬开同事杨某和张某的衣柜,窃得近4000元。为掩盖罪行,丁某大喊:“我的衣柜被撬开了,钱被偷走了。”同事们赶来,杨某和张某看到自己的衣柜也被撬开,损失不少,只好自认倒霉,但没有怀疑丁某。

  丁某伸手不止这一次,2014年上半年,他将房东的一辆捷安特山地自行车偷走并卖掉。之后,丁某又接连潜入附近居民家里窃得现金、首饰等物,连黄酒、饮料和八宝粥也都揽入囊中。

  同时,丁某把目光转向自己曾就读过的新昌某技术学校,先后11次潜入学校,盗走11台电脑主机和一台显示器。

  值得一提的是,丁某多次行窃都安然无恙。东窗事发是因为他大胆的出格举动。

  2014年8月3日,丁某在入室行窃时,没找到财物,他感觉房子没人住,便堂而皇之地住了下来。直到去年8月25日,房子主人回家看到丁某,问“你是谁?”丁某居然淡定地说:“我是租住在这里的。”

  房子主人想到自己的房子从没出租过,就冲到屋外,大呼“抓小偷”。附近居民赶来,一起把丁某扭送到派出所。

  

标签: 盗窃 责任编辑: 缪歌妮(实习)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