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3日讯 得知绍兴经济富裕,17岁少年邹某来到绍兴“大干一场”。经过踩点,他翻墙进入一幢窗户大开的别墅内,偷走了两只价值20余万元的名表等物品,并立即快递至广州委托他人销赃,但4天后邹某就被警方抓获。近日,柯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邹某盗窃罪罪名成立,但考虑案发时其未满18周岁,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一审判处邹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还判处邹某退赔被害人损失22万余元。
邹某是广州人,他父母在老家农村务农,小小年纪的他就跟着姐姐在广州城里打工。由于没有稳定工作,又不愿干活,邹某过着入不敷出的生活。之后,邹某又结识了一些社会上的不良青年。
去年8月17日,有个叫“阿宝”的人跟邹某聊天,两人均说缺钱花。“绍兴那边不错,有钱人比较多。”闲聊中,阿宝建议邹某去绍兴偷点东西,并说偷到贵重物品后,他可以帮忙转手卖掉。
听阿宝这么一说,缺钱的邹某觉得可行,于是向朋友蔡某转述了这一建议。两人一拍即合,当天下午坐车来到绍兴柯桥。第二天一早,两人到达柯桥城区后,又打了一辆出租车四处转悠,寻找适合下手的场所。一番踩点,他们选中了一处较为僻静的别墅区。别墅建得高档,来往的人较少。
傍晚6点左右,邹某和蔡某一同来到了该别墅区,之后两人分开行动,各选了一户没有灯光的人家实施盗窃。在一幢别墅的围墙外,邹某看到有幢别墅窗户大开,心头窃喜,觉得这个机会实在太好了。不过这幢别墅的围墙有些高,邹某花了不少时间才翻了过去,手还被划破流了不少血。
进入屋内后,邹某径直上了二楼卧室翻箱倒柜,在屋中搜到了两块手表和手镯等财物,邹某觉得应该价值不菲,然后从原路返回。从别墅出来后,邹某立即给同伴蔡某打了个电话,说自己已有收获。等了十多分钟,蔡某也从另一幢别墅里出来,可他一无所获。
邹某担心偷来的东西带在身上比较麻烦,且又不敢自己去销赃,于是将偷来的手表等物快递给阿宝,并委托阿宝来销赃。让邹某没想到的是,他偷来的两只手表,均为主人从国外买来的名表,总价值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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