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分手后向前男友索还6万元借款 闹上法庭
2015年03月06日 09:24:51
来源: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浙江在线03月06日讯 情侣分手后,女子向前男友索还借款6万元……近日,平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平阳人陈某和蔡某曾是恋人。去年3月22日,蔡某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陈某借了6万元现金,后来双方约定当年8月1日前偿还,蔡某还向陈某出具了一张借条。
随后,两人分手,借款到期后任凭陈某怎么催促,蔡某都不还款,陈某只好诉诸法院。庭审时,蔡某辩称,他的确出具借条并签字,但这6万元并非借款,而是当初两人合伙经营时,陈某自愿投入的资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蔡某称6万元为合伙经营款,但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认定原、被告因借贷关系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一审判决被告蔡某偿还原告陈某借款6万元及利息。
被告蔡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经二审法官调解后,蔡某自愿偿还陈某借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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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前男友
责任编辑:
朱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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