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北京3月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潘杰 编辑/王艺)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今天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部长通道,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主动走向采访台,向包括浙江在线记者在内的中外媒体记者解释“不动产权证书会使业主失去拥有权”的传言。
“这两天网上在炒一件事,不动产证书出来后,有一项使用期限的栏目,会让业主失去拥有权,我想说明一下。”
姜大明表示,不动产登记的实施是依宪依法的,但作为新事物,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他解释,由于新政是将若干不动产统一起来,只有一张登记表,不动产也有使用权、所有权的区分,所以使用期限一项主要是针对一些仅有使用权的不动产,证书上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而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期限并不会影响产权业主。
此外,他还表示,今年要积极推进永久基本农田(耕地面积的80%)的划定,先从小城镇开始,逐步向大城市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