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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交车司机发生冲突后 他竟带手榴弹上了公交车
2015年03月20日 10:33:37 来源: 金华新闻网 杨晨

   浙江在线03月20日讯 昨天,记者从婺城区法院了解到,此前因与公交车司机发生冲突,为报复,携带手榴弹上车并拉开拉环的金华77岁老汉王某,被婺城区法院以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金华人,小学文化。去年10月10日下午1点左右,他在金华市区园丁新村门口的公交站点等K19路公交车时,因之前与K19路公交车司机陈某发生过冲突,怀恨在心的他从自家地下室里拿出一颗以前私藏的手榴弹,插在右侧腰带里,等陈某开车过来。

  当天下午1点26分,当陈某开K19路公交车过来后,王某走了上去。当时车上共有10多名乘客,王某坐在公交车驾驶座后面的座位上。

  等车子开出一段路后,王某突然用右手拉开别在腰带上的手榴弹拉环,“砰”,从王某的腰间先后掉下一块圆铁及一块木头柄,手榴弹引燃但未爆。陈某发现后,立即停车并报警。

  王某于案发当天被警方传唤归案。上述事实,王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婺城区法院认为,王某采用在公交车上引爆手榴弹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

标签: 安全|公交车 责任编辑: 缪歌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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