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3日讯 昨天,绍兴高速一大队民警在杭甬高速绍兴出口执勤时,查获一起“毒驾”违法行为,该“瘾君子”将被拘留和罚款,而这距他上次吸毒被拘放出来不到半个月。
昨天上午11点23分,一辆宁波牌照的小轿车因为累计5次违法未处理被正在执勤的绍兴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查获,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神色慌张,有意躲闪民警的各种问题,只一味催促民警赶紧处理。
这一反常情况立即引起民警的高度警觉,根据经验,该车或许有其他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于是,细心的民警将驾驶员信息通过公安网查询,果然发现了重要情况:驾驶员黄某有吸毒前科,2015年3月13日他因吸食冰毒被宁波慈溪警方查获,被行政拘留10天,3月24日释放,驾驶证也被扣留。
了解这一情况后,民警一边向黄某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假意查询驾证及车辆情况有意拉长检查时间,一边示意同事立即将这一情况报告大队当班干部。副大队长陈麒根据以往的执勤经验,怀疑他有可能再次吸食毒品,于是将黄某带回进行毒品尿样测试,果然其尿检结果为冰毒阳性。于是,高速交警将案件移交给当地派出所。
上一次吸食毒品被查后,黄某的驾驶证被扣,可是黄某不仅没有吸取吸毒被抓的教训,还抱着侥幸心理上了高速,最终的结果就是“二进宫”,将被行政拘留13天。
黄某说,他的家人并不知道此事,他曾经向他们保证过不再吸毒,如今还不知道如何面对他们。
高速交警告诉记者,“毒驾”是比“酒驾”更严重的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英国一项研究表明,“酒驾”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人吸食毒品后有“飘飘欲仙之感”,精神会极度亢奋,出现幻觉,产生妄想等症状,驾驶能力严重削弱,甚至完全丧失判断力。不少人吸毒后会肆无忌惮地驾驶机动车在公路上狂飙,为发生恶性交通事故埋下隐患。
因此,对毒驾行为,相关法律法规的态度是“零容忍”。根据相关规定,“毒驾”者一律注销驾驶证,并三年内不得申报领取。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