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5日讯 43岁的蒋某有家室。他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个34岁的女人代某,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代某谎称怀孕,拿着医院开具的怀孕证明,要求蒋某赔偿5万元损失费,最后蒋某给了2.5万元。
日前,因涉嫌诈骗,代某已被平湖警方刑拘。
代某是云南人,5年前来平湖打工,并在当地结婚生子。因她好吃懒做,又喜欢打牌,结婚两年后就离了婚。
此后代某整天混迹棋牌室,还用微信找人聊天寻乐。
去年9月的一天,蒋某在微信上加了代某。两人聊得热火朝天,一段时间后,就相约见面并发生了性关系。
蒋某许诺,只要代某和自己相好,他就包养她。两人第二次发生性关系时,蒋某给了代某600元。
可不久,蒋某老婆发现了蛛丝马迹,蒋某只好疏远了代某。代某火大了:“见面喝茶都是我付的钱,还骗我说家里有钱,浪费我感情。”
代某想把损失要回来,就想到了假怀孕。因为两人每次发生关系时都没做安全措施,代某对这个点子十分满意。
怎么能让蒋某信以为真呢?她想到了自己的朋友小美。小美已有身孕,代某就想拿着小美的尿液去医院检查。
今年1月,代某找到小美:“我听说孕妇的尿液能祛斑,你能不能给我些你的尿液?”小美半信半疑。可禁不住代某一再索要,就给了。
拿到小美的尿液后,代某给蒋某打电话:“我怀孕了。”蒋某不相信,代某要求一起去医院检查。
一到医院,代某拿小美的尿液做了妊娠检验,结果自然是阳性。
蒋某哑口无言,只得认账。代某说:“你给我5万块我就打掉这个孩子,不然我就去你家闹。”
蒋某无奈,打了一张欠条。不过,蒋某并没有信守承诺,代某多次催讨,他都表示拿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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