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行进浙江 精彩故事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杭州 正文
杭州开首张超标排污“按日计罚”罚单 不整改将罚了再罚
2015年04月24日 06:25:10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钱江晚报记者 徐建国

   浙江在线04月24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徐建国)在以前,企业超标排污被处罚后,不少仍我行我素,原因是罚款是一次性的。而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排污企业可真的要三思而后行了——其中一项新规定,就是“按日计罚”。

  昨天,杭州就开出了首张“按日计罚”环保罚单:在对浙江凯胜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排污超标做出3.7万元罚款后,由于其未做出有效整改措施,杭州市环保部门昨天再次决定对这家企业实施“按日处罚”,8天共计29.6万元,两次处罚合计33.3万元。

  挨了罚继续排污,重罚没商量

  浙江凯胜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位于杭州桐庐,是一家肠衣生产企业。

  今年3月23日,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在对凯胜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企业正在生产,外排废水量很大,而且有一股明显的腥味。执法人员随即现场对其外排的污水取样送检。

  根据4月1日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确定外排污水氨氮和总磷浓度超标。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凯胜公司的超标排污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3.7万元的处罚。

  同时,执法人员也明确告知,如继续违法排污,将按照《新环境保护法》中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按日连续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在送达责令整改文书(4月1日)起的30日内要进行复查。4月9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凯胜的排放污水进行取样送检,经检测,其中的氨氮、总磷浓度虽有所下降,但仍然属于超标。

  “这也就说明,该企业并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执法人员说,如果不能做到达标排放,企业其实就应该先停产。可是这家企业一直还在开工。自责令整改文书送达之日的次日起,也就是4月2日至再次发现违法行为之日(4月9日),共计8天。

  根据“按日计罚”的规定,也就是按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凯胜公司首次违法被处罚3.7万元,实际累计8天违法排放,按日连续处罚其29.6万元,与原处罚金额合并后共计33.3万元。

  一罚了之的好日子过去了,执法利器还有不少

  昨天,杭州环保部门还要求企业进行三个月的限产整改。“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强监管,如限制生产后仍超标排放,将依法采取停产整顿乃至报请政府关停等措施。”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走进凯胜公司,企业显得有点冷清,基本看不到工人。

  “我们对处罚的结果无异议,以后会按标准排污。”凯胜公司相关负责人说,4月1日被告知污水排放超标后,他们就开始了整顿。只是,设备更新需要时间,企业运作也是一整个系统,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可能没那么快纠正过来。“作为企业也希望能达标排放的,我们会等系统运作正常,排放达标后再正常生产运营,而且新的采购设备近期内也会马上安装到位了”。

  “一罚了之的好日子已经过去了。”杭州环保执法人员告诉钱江晚报记者,通过这个案子,希望能引起排污企业的重视,否则谁都有可能成为“按日计罚”的第二家。

       记者获悉,新环保法还赋予环保部门不少新的执法利器。比如,可查封扣押污染排放设备、环境违法信息入社会诚信档案、对直接责任人员处行政拘留、对限产停产做了更明确规定等。看来,排污企业今后可真的得悠着点了。

标签: 排污|罚单 责任编辑: 周舸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