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12日讯(通讯员/蔡明亮 姜晓霞 编辑/马丽红)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决定,5月至7月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杭剑二号”机动车及成品油市场的专项执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机动车及成品油市场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公平交易秩序的违法行为。
该局稽查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为调查摸底和业务培训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巩固提升阶段。
重点对象为汽车销售、维修服务企业;汽车零配件市场、汽车装潢装饰企业;车辆按揭担保、金融公司;机动车检测机构;汽柴油加油站;电动车经销企业等。将突出汽车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汽车保养、维修过程中违法行为,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汽柴油及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等4类10余种违法行为的查处。
汽车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主要将严查汽车销售企业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向消费者骗收应由厂家支付的新车出库PDI检测费等违法行为;汽车担保公司为消费者办理购车按揭贷款业务时,暗中提高约定的贷款申请额度,将超出部分占为己有等违法行为;以零配件仓储费、报关费等名义,滥收费用的行为;对紧俏车型采取在车价外另行加收费用或强制搭售车用装饰品、车辆装潢和车用附件等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汽车销售企业虽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但未尽保险代理之实,假借“代理费”之名收取保险公司费用的行为;车贷按揭担保公司为得到汽车销售企业的指定或者优先推荐,向汽车销售企业按比例返还担保费、保证金行为;机动车及电动车经销企业,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产品的安全、性能、技术、型号、配置等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或以新能源汽车等名义进行偷换概念误导消费者。
针对汽车保养、维修过程中违法行为,主要严查机动车保养维修服务中,采取配件以旧代新、少换多收、小病大修、未换骗收、偷梁换柱、恶意更换不需要更换零配件的行为;在定损额较高事故车维修中,未按保险公司定损内容维修,偷工减料,骗取维修费用的行为;机动车及机动车零配件销售企业,销售侵权假冒、不合格零配件、装具和油品或声称使用进口或原厂配件,但实际以国产配件冒充进口配件、以副厂配件冒充原厂配件,甚至使用“三无”配件的行为。
针对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规定行为,突出查处汽车销售、保养、维修和零配件销售企业,利用格式条款、店堂广告等形式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限制、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
在汽柴油及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上,突出对执行燃油新标准情况检查,抽检车用燃油、机油质量,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封存查处。抽检一批举报投诉量大、因质量问题事故多发的电动自行车,对在主城区违反规定销售超速、超重电动自行车的,要进行处理,对私自改装、销售“三无”车,进行重点立案查处。
据悉,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以属地查处方式为主,对问题突出、整治工作推进缓慢的地区,市局将组织力量实施重点检查,开展异地交叉执法并邀请媒体参与。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曝光一批失信企业名单,破除一批行业“潜规则”,建立和完善机动车及成品油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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