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3日讯 (今日早报 通讯员 施海 记者 王晨辉) 穿着鲜艳亮丽、开宝马豪车,却做出偷鸡摸狗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似乎很难让人理解,不过,前段时间,缙云一位女子却做了这种荒唐事。
日前,这位女子尚某某因盗窃被起诉,缙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尚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1000元。
偷了一壶花生油,被拍个正着
“你大衣里面是什么,能不能让我们看看!”今年2月1日下午,走出缙云县新碧街道一超市的大门,尚某某就被超市营业员叫住。
“没什么啊,真没什么!”面对营业员,尚某某还把大衣裹得紧紧的。
“你就别装了,监控都拍下来了,我们也报了警。”营业员说。
这时,尚某某才拉开大衣,里面,是一壶花生油。
“你说你,光一件大衣就可以买多少箱花生油了,开的还是宝马车,比我们老板还有钱,怎么会偷啊。”看着眼前这位阔太太打扮的尚某某,营业员显得非常纳闷。
偷过好几次,都是不值钱的东西
到案后,尚某某主动坦白当日已“光顾”了其他四家超市,这是第五家。
她还交代,自2014年12月开始,已多次在这家超市内行窃。
后经搜查,在尚某某的汽车后备箱及家中,搜出全部赃物。有意思的是,这些物品都完好,没有拆封过。
而尚某某所偷的东西,也就是赃物,也五花八门,不过都不值几个钱,比如,花生油、黄酒、速冻水饺、袋装红薯,甚至还有两包瓜子。
自述偷东西是想找点事打发无聊
庭审中,对于自己的行为,尚某某供认不讳。
一般人偷东西,无非是因缺钱,或缺吃少穿,那么,尚某某是为什么呢?
尚某某称,自己盗窃不是缺钱,而是更年期到了,“神经发作”才偷的东西,希望法官能网开一面。虽家里条件不错,但她过得并不开心,丈夫工作很忙,平时没时间和她说话,每天就她一人开着宝马转来转去,时间长了,感到越来越无聊,就想找点事消遣一下。
“我从来没有偷过东西,就想尝试一下做小偷是种什么样的感觉,说来也奇怪,每次偷完东西,我心里不仅没那么强的负罪感,还特别有成就感。就这样,偷了一次又一次。我知道这样不好,我不是有意要偷东西的。”尚某某称,她也为自己的行为向超市老板致歉。
法院鉴于尚某某主动坦白并自愿认罪,以盗窃罪对尚某某某从轻处罚,于是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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