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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亲戚没写借条还伪造汇款凭证 男子反被罚了5000
2015年05月28日 09:12:14 来源: 杭州网 程潇龙

   浙江在线05月28日讯 昨天,宁海法院首次开出“不诚信罚单”,陈某因伪造证据被罚款5000元。

  陈某,40多岁,宁海人。去年年底,他把亲戚王某告到法院,要求归还85万元借款。

  陈某当庭向法官提供3份银行汇款凭证,证明王某借款的事实。

  被告王某却说,他确实收到陈某的银行汇款,但那些钱不是借款而是购房款,不应归还。

  法官在审理中发现,陈某提供的3份汇款凭证,有一份只填写了收款人王某的账号信息,没有填写汇款人陈某的账号信息,不符合常理。于是,向银行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查询陈某账户资金流向。

  这一查令人惊奇:陈某账户根本没有转出85万元,3份汇款凭证都是假的。

  法官警告陈某,伪造证据是要承担法律后果!陈某这才承认:3份汇款凭证都是假的。

  不过,陈某还有一番说法,自己确实转过85万元给王某,只不过是在其他银行。

  碍于亲戚情面,他没让王某出具借条,也没保留当时的汇款凭证。

  现在钞票讨不回,他才想出伪造汇款凭证这一招。

  说完,陈某当场道歉,后向法院申请撤诉。

  经审查,法院作出同意陈某撤诉的裁定书。同时,向陈某开出“不诚信罚单”以示警戒。

  办案法官说:伪造证据者一旦被查实,不但违法证据不会被采纳,法院还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行为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都市快报 程潇龙)

标签: 汇款|凭证|伪造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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