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1日讯 (今日早报记者 王晨辉)6月8日晚上9点46分,永嘉桥下派出所接到永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转过来的报警称:瓯江大桥上有一名男子持刀对一名女子行凶。
接报后,桥下派出所民警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处警。在民警赶往现场途中,永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再次接到报警称,在瓯江大桥上行凶的男子已将女子扔到瓯江里。
经初查,该案系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永嘉公安部门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
通过勘验,专案组在案发现场发现一张银行取款凭证。根据这一线索,警方获知取款人员为卓某某。经过分析研判,并结合案发现场周围的监控视频,警方发现卓某某有重大嫌疑。
民警进一步走访发现,卓某某系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某鞋材有限公司的员工,于6月8日晚和一名同厂的女员工外出,那名女子此后一直未回厂上班。
卓某某随即被警方控制。经审讯,卓某某承认了在追求受害人林某未果后杀害林某的犯罪事实。
卓某某和林某是工友,在一个车间一起工作有两年左右了。卓某某一直喜欢林某,每次逢年过节,都会送花送礼物给林某,但林某对卓某某却没有什么好感,礼物基本不收,实在推不过才勉强收下。
案发那天,卓某某请林某去吃宵夜,两人各喝了一瓶啤酒,之后,卓某某又用电动车载着林某去兜风。
行车途中,林某要求调头回去。卓某无奈,只好停车,但又不想让林某就这么回去,于是,两人发生了拉扯。
“我喜欢你这么久了,对你这么好,还带你吃宵夜兜风,你怎么这么不识相,不领我的情呢?”想到这儿,卓某某越来越生气。
一时的气愤加上酒精的作用,卓某某拿出了放在电动车车篮里的匕首,朝林某脖子上割了两刀。林某转过身来反抗,卓某某又从正面捅了她三四刀。
这时,林某已经基本站不住了。卓某某想,把林某留在桥上容易被发现,于是把她推到了江里。
目前,卓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拘,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