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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旅行社已暂停赴韩旅游 机票能退吗?
2015年06月12日 06:59:47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李阳阳

   浙江在线06月12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李阳阳)最近,因为持续升级的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疫情,国内多个旅行社取消了赴韩计划。

  和很多游客一样,原本计划去韩国自由行的杜女士,也准备取消行程,然而在退费的问题上,和携程网产生了不愉快。杜女士认为,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携程应承担她的部分损失。但是,携程网表示,目前尚不属于不可抗力,而且是否退费要由航空公司决定。

  昨天,钱报记者也致电杜女士选择的东方航空公司客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飞韩国首尔的航班一切正常。也就是说,杜女士没有理由要求退费。

  对此,律师认为,携程作为机票代理方,并非承运方,所以杜女士应该向航空公司要求赔偿,但前提是航空公司停飞她所购买的航班。

  昨天,钱报还了解到,受到疫情影响,杭州多家旅行社已经暂停了赴韩项目。但是,律师强调,现在的暂停都是旅行社自己的主张,而就目前来看,旅游法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尚未形成,游客想以“不可抗力”要求赔偿并不被支持。

  因疫情要求退机票

  遭到携程拒绝

  杜女士和几个好朋友约好不久后去韩国自由行。她通过携程网购买了7份往返韩国首尔的机票,每份2700多元,总计花了将近两万元。“7月15日出发,7月19日回来。”

  不过,最近频频见诸媒体的MERS报道,让杜女士和朋友对韩国之行有了顾虑,反复考虑后,她决定暂时取消这次自由行,于是就向携程网申请退费。“因为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所以我觉得他们应该退还我部分费用的,但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客服说最多能退给我的就是一个人一千块税费,也不再理会我们了,真有点店大欺客的感觉。”走投无路的杜女士,向钱报96068热线平台求助。

  昨天,钱报记者也将情况反馈给了携程网杭州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经过查询,对方表示杜女士仅仅是通过携程购买了机票,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旅游产品。“说白了,我们就是为航空公司代理机票。”

  携程网杭州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爱莫能助,因为能否退机票费用,决定权属于航空公司。“客服告诉杜女士的税费,也是航空公司规定的,就是乘客买票没有乘坐,航空公司都会退的税费。”

  对方表示,如果旅游者提出退订和改期,携程会给予协助处理,按照旅游法和合同,旅游者退订解除合同可能发生实际损失,携程会尽量协调供应商和酒店、航空公司等减少其损失。但杜女士仅仅是通过携程购买了机票。携程网杭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还强调,目前并未形成旅游法规定的不可抗力。

  杜女士所购买的是东方航空公司的机票。昨天,钱报记者也致电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值班人员表示,根据目前的航空排表来看,飞韩国首尔的飞行计划一切正常。“今天几班都在正常飞,还没有接到取消等异常情况报告。”

  省内多家旅行社

  主动暂停赴韩旅游项目

  不过,钱报记者调查发现,杭州不少旅行社已经暂停了赴韩项目。

  比如省中青旅叫停韩国本岛的旅行团,同时劝退原本计划赴韩的客人1600名左右。

  浙江新世界国旅每周都有两班杭州直飞的包机,6月初也已经暂停取消,重启时间尚未确定。

  对于取消赴韩的游客,更多旅行社采取的是更换线路,比如,省中青旅劝退的1600多名客人中,有90%以上更换为东南亚海岛等线路。

  各大邮轮公司的赴韩行程也发生了变动,如歌诗达邮轮、皇家加勒比国际邮轮、公主邮轮、天海邮轮相继发布声明,将停靠韩国口岸的邮轮改停日本,并表示在邮轮上加强卫生防疫措施。

  不少第三方旅游平台,也为游客给出了“补偿”措施。

  携程网表示,将对占半数的自由行客人减免客人违约金,并向近期预订韩国自由行产品的游客赠送150元的无理由取消险。

  途牛旅游称,已启动出游保障基金,为7月底之前出游韩国的游客分担一半的退团损失。

  芒果旅游网,则表示将全额退还跟团游费用,机票和酒店按照退改政策处理。

  韩国MERS疫情

  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在杜女士投诉的这件事情上,携程认为自己只是代航空公司售票,所以杜女士维权应该找航空公司,杜女士对此表示不满,认为携程网店大欺客。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资深旅游律师乐淳认为,携程网的说法,从法律意义上说并无不当,因为携程和航空公司之间只是“代理”关系——

  “机票能否退,乘客应该和航空公司协商,因为购买机票就等于和航空公司产生运输合同,航空公司才是承运方。如果航空公司不按约定起飞,那么航空公司违约,应该赔偿。相反,如果乘客拒绝乘坐,那么乘客违约,很难获得赔偿。”

  对于杜女士的情况,乐淳律师建议,不妨不要急于违约,可以再等一段时间。“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可能那个时候疫情严重了,国家叫停,那么获得赔偿也是有可能的。也可能1个月后,疫情解除了,出行也就不受影响了。”

  如此看来,杜女士维权过程中的一种重要争议是:韩国MERS疫情是否已经属于“不可抗力”?

  根据《旅游法》,不可抗力的形成,有一种重要的要素,即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相关出游预警等提示,相当于对疫情进行了认定。“虽然现在很多媒体都在报道,很多旅行社也主动暂停,但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不可抗力因素尚未形成。”乐淳律师解释说,通常国家旅游局或者外交部的出行预警,才可以认为形成了不可抗力。

  昨天,钱报记者也向浙江、杭州两级旅游部门求证,他们并没有收到国家有关部门暂停韩国出行的预警通知。

  不过,钱报记者在国家旅游局网站上,发现了一份标注来源为国家外交部的提醒:近期,韩国出现多例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确诊病例,韩政府将疫情预警级别由“注意”上调到“警戒”。外交部领事司和驻韩国使领馆提醒拟赴韩和已在韩中国公民关注疫情信息,做好防范应对。

  即使形成了不可抗力,在相关的赔偿处理上,新的旅游法也有了变化——即变成了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共同分担相关的损失。“具体案例具体分析,而且是要协商解决的。”

标签: 旅游|机票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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