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设文化强省关键在哪里
陈立旭
文化是民族的精神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一个地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从提出文化大省建设,到深入实施文化建设“八项工程”,再到建设文化强省,浙江文化建设在积累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强调,浙江历史文化丰厚,历史上文化名人群星璀璨,只要传承历史、守正出新,海纳百川、兼收并蓄,就一定能够实现建设文化强省的目标。同时指出,文化建设要有魂,这个魂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把弘扬浙江精神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起来。要让人民群众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到文化建设中来。总书记的讲话,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部署、浙江建设文化强省的新实践,把准了浙江文化建设的深层脉动,为我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赋予了新使命、指明了新方向,是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根本遵循。
建设文化强省必须植根于底蕴深厚的浙江文化传统土壤中。勤劳智慧的浙江人民历经千百年的传承创新,兼收并蓄,造就了兼有农耕文明和海洋文明的文化特质,从史前文化到古代文明,从近代变革到当代发展,为中华民族留下了众多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悠久深厚、意蕴丰富的浙江文化传统,滋养着浙江的生命力,催生着浙江的凝聚力,激发着浙江的创造力,培植着浙江的竞争力,激励着浙江人民永不自满、永不停息,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不断地超越自我、创业奋进。
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必须植根于浙江文化传统的深厚土壤,坚持古为今用、守正出新,海纳百川、兼收并蓄,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让悠久深厚的浙江文化传统的源头活水畅流于当代建设文化强省的生动实践中,才能进一步充实浙江文化的内涵,拓展浙江文化的外延,增强浙江文化的创新能力、整体实力、综合竞争力,发挥文化在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促进“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建设中的作用。
建设文化强省必须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方向的最深层要素。浙江文化强省建设也要有魂,这个魂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其具体生动体现的浙江精神、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要把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坚持用浙江历史教育人民,用浙江文化熏陶人民,用浙江经验鼓舞人民,用浙江精神激励人民。
以实施“六大行动”为主要抓手,把“最美浙江人”主题活动作为重要载体,坚持有投入、有载体、有活动、有检查、有评价、有奖惩,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具感召力。以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发展体制机制为重要保证,继续推进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深入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扎实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我省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审美素质。
建设文化强省必须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文化的功能在化人、引人入胜,养人心智、育人情操。人民群众是文化享受的主体,也是文化建设的主体。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强调,要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大抓基层的整体合力。
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必须让广大群众参与文化、弘扬文化、创造文化、享受文化,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则,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激励我省广大干部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增强我省社会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作者为省委党校教育长、教授】
怎样继续推进法治浙江建设走在前列
陈柳裕
9年前,在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的主持下,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率先开启了法治建设在省域层面的全新探索,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宝贵经验和鲜活样本。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到浙江考察工作,在谈到法治建设时强调:各地要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指出:厉行法治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总书记的讲话,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深化法治中国在浙江的生动实践指明了方向。
牢牢抓住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是党的骨干力量,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靠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长期以来,浙江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建设“两富”、“两美”浙江,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切实增强了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不按法律规定办事,不遵守法定程序的情形仍然存在。应当把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法治教育的主要对象,推动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做尊法模范,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彻底摒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志,决不能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做学法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打牢依法办事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做守法模范,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做用法模范,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和行动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在法治之外、之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
让法治这一手真正硬起来。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近年来,浙江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在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当前,要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为重要契机,将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法治的关键所在,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充分发挥考核的功能和作用,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树立“乐见群众用法、支持群众用法”理念。在浙江工作时,习近平同志就深刻指出: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要突出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法治并不只体现于普通民众对法律条文有多么深透的了解,而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意识、观念熔铸到头脑里,体现于行为中。包括培养人们的理性精神、诚信守法的精神、尊重法律权威的精神、权利与义务对称的精神、依法维权和依法解决纠纷的习惯等等。因此,乐见群众用法、支持群众用法,就是要给群众更多用法的空间,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当前,要结合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要求,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同时,对许多涉法问题,应该引导群众到调解组织去调解,或到司法机关去诉讼,而不应都找党委、政府来上访;司法机构终审以后,也要维护法治的严肃性,特别是法律程序的严肃性,防止出现“马拉松官司”,在全社会营造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浓厚氛围。
【作者为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
浙江提升社会建设的着力点是什么
杨建华
社会建设是社会主体为维护和完善社会进行的各项活动,是对社会资源、社会机会的合理配置和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根本目的就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拥有美好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对浙江社会建设特别是社会治理工作作出重要评述,并强调:一个好的社会,既要充满活力,又要和谐有序。要加强系统谋划,打牢基层基础,重点解决社会领域不协调、不和谐、不可持续的问题。当前,浙江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轨、社会发展方式转变、政府治理模式转型中,社会治理的生态发生深刻改变,加上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多,国内国际联系交往多,新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大量涌现的情况,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难度在加大。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切中社会建设、社会治理的实质与关键,为我们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完善社会功能,切实提高社会建设水平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从以下三方面着力:
以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将社会建设摆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共建共享,加强统筹规划,是浙江社会建设的重要特点。多年来,浙江在深入实施“八八战略”过程中,始终树立“大平安”理念,通过制定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尽最大限度减少人民分担发展、改革的成本和代价。
当前,社会转型充满机遇与挑战,在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深入推进过程中,社会分化有加剧的风险,新的贫困问题亟须高度重视。要把制定完善的社会政策和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社会矛盾,作为提高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来理解、来落实,进一步发挥社会政策在改善居民生活状况、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尽可能多地参与发展过程、分享发展成果。
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做起。民生问题历来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根本问题。改善民生既是发展的目的,也是发展的动力。这是我们发展经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衡量评估社会发展成效的根本尺度。发展是第一要务,也是民生的保障和基础。离开了发展,什么都办不成,改善民生就是一句空话。基于这一辩证关系,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浙江坚持富民优先、藏富于民,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长时间高居全国省区首位。
在新的历史时期,要进一步把发展和民生有机结合起来,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线,着眼满足人民的基本需求,如就业需求、安全需求、教育需求、保障需求、文化消费需求、人的尊严需求等,坚持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根据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真心实意地为民办实事,及时主动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特别是对青年就业、教育公平、医疗负担、养老服务等问题,多出实招、多见成效,使发展的过程成为持续改善民生的过程,使改善民生的过程成为不断赢得发展动力的过程,努力做到改善民生各项工作的愿望和效果相统一。
将重心放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上。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与内容。长期以来,浙江在社会治理中进行有益探索,先后实施了平安浙江建设,创造了枫桥经验、武义村务监督制度、舟山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桐乡“三治合一”等社会治理好经验,提升了浙江社会治理水平。
日前,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在浙江召开,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这为浙江夯实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创造了良好契机和有利条件。要紧紧抓好城乡社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要将基层群众自治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制度,进一步强化村民、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包括完善村居民代表大会制度、村居民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加强村居党组织建设,最终实现决策、执行、议事、领导四个层次功能分明、运作有序的村居自治组织体系。对社会领域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着力形成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自治、社会依法治理的环境氛围,始终将以法治理社会作为一项最基本原则与制度,破解当前社会矛盾与问题,切实在根本上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推动浙江更好地实现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社会建设目标。
【作者为省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怎样使山清水秀成为浙江最大资源和资产
任重
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安吉余村考察时,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10年来,历届浙江省委不断丰富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之间的辩证关系,在实践中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化为千万群众的自觉行动,护美绿水青山、做大金山银山。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盛赞浙江的秀丽山河,指出:山清水秀是浙江最大的资源和资产,必须保护好;评述了浙江从环境保护到生态文明建设的跃升路径,强调:这条路要坚定不移走下去。总书记的讲话,让人倍感亲切与振奋,为浙江提升生态发展理念和工作层次,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注入了强大的思想和精神力量。
持续发挥绿水青山的两个效益。坚持发展和生态共同推进,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是浙江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早在2002年12月,习近平同志就提出,要“以建设绿色浙江为目标,以建设生态省为主要载体,努力保持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之江新语》“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一文中进一步指出:“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等生态经济的优势,那么绿水青山也就变成了金山银山。”
可以说,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之路,是对原有发展观、政绩观、价值观和财富观的全新洗礼,是对传统发展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根本变革。这就要求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一种发展理念,一种生态文化,体现到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中去,深化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三位一体”和“两评结合”的新型环境准入制度,牢牢守住生态红线,在实现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要着眼推进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加快建立促进科学发展、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改变唯GDP的观念,树立“功成不必在我任”的正确政绩观,“久久为功”,走好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正确道路。
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各项建设全过程。不久前,党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绿色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从“生态省”到“生态浙江”,从“美丽浙江”到“两美浙江”,体现了历届浙江省委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共识,对推动浙江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一贯追求。
当前,我省经济发展进入速度、结构、动力调整转换的新常态,“四化同步”进入转型与协调并重的新阶段,要求我们学会用系统整体思维来进一步认识和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丰富内涵,更加注重顶层设计,正确处理好生态文明领域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之间的关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原则来逐步改善生态环境。要积极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在全社会弘扬生态文化,加快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实行最严格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利用规范,着力推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增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资源屏障地区内生发展能力。习总书记强调,要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资源屏障地区走上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的路子,要继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近十年来,历届浙江省委先后实施了“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山海协作工程”、“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政策”等举措,全省26个欠发达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同时,启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 、“四边三化”等一系列重点工程,“美丽乡村”已经成为浙江新农村建设的一张金名片。
如何再接再厉,进一步走好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的新路子,需要我们更加注重生态屏障建设与环境保护,坚持政策创新,建立健全民生导向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发展导向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环境导向的生态补偿制度,增强相关区域加快发展的动力。同时,要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为契机,把蓝图交给群众,把愿景交给群众,让政府和市场“两只手”良性互动、互为补充,调动基层积极性,在保护生态基础上为大众找到符合实际的致富路径,大力推动浙江美丽经济发展业态更加丰盈、形态更加丰富。
【作者为省生态文化研究中心学术部主任、浙江农林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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