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6月23日讯 ( 浙江日报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 范跃红 阮家骅 ) 目前,我省检察机关打掉了哪些“老虎”和“苍蝇”?向检察机关举报,如何才能更有效?司法行为,如何进一步规范?
本周是“举报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落实举报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和规范司法”。围绕老百姓关心的话题,记者专门请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作答。
今年截至5月,全省查办贪污贿赂案件559件、658人——
反腐,更猛烈些
问:公职人员贪污腐败,是群众最痛恨的。目前,我省检察机关严打腐败犯罪的进展怎么样?
答:去年以来,省、市检察院先后成功查办了省发改委原副巡视员丁勇,宁波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洪嘉祥,嘉兴市委原常委、公安局长李浩,金华市政府原党组成员、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陈陆一等10名厅级干部案件。去年,全省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364件、1597人,同比分别上升28.2%和19.09%,增幅为历年最高。今年1月至5月,全省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559件、658人。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严查司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加大对涉农、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渎职犯罪惩治力度。2014年1月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各类渎职侵权犯罪583件、668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23人、科级干部157人。这583件案件共造成各类经济损失6.37亿元,检察机关通过办案挽回损失5276.29万余元。全省检察机关还开展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查办此类渎职犯罪377件、488人。
问:如何才能有效防范职务犯罪?
答: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014年以来在全省开展“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和“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用身边人身边案例对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包括基层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全省共开展宣讲1100余场,12万余名党员干部接受廉政警示教育。今年,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百场典型案件剖析警示教育活动”和“百个重大项目专项预防活动”,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和领导干部、基层干部等“三领域二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全面提升了预防工作质量和实效。
职务犯罪案件中,约40%来自群众举报——
举报,更大胆些
问:反腐工作,离不开群众举报。目前,我省群众举报的总体情况如何?
答:举报工作是检察机关直接依靠群众同职务犯罪作斗争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1月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1761件,同比增长12.2%,其中来信举报7845件,来访举报1867件,网络举报1893件,电话举报156件,经审查后移送侦查部门3048件。目前来看,全省检察机关查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有约40%来自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
问:群众到检察机关举报,如何才能更有效?
答:目前,全省各级检察院都设立了举报中心,人民群众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拨打12309举报电话或登录检察机关举报网站等方式向举报中心提供职务犯罪线索。需要强调的是,检察机关受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有级别管辖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省检察院管辖厅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地市级检察院管辖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处级以下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由基层检察院管辖。这既方便举报,也提高举报效率。另外,检察机关鼓励实名举报。
问:近年来,举报人遭遇报复事件时有发生。不少人担心,实名举报后会受到侵害。如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答:我省各级检察院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在举报线索的受理、分流、管理、初核、初查、查办、答复等各个环节,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检察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督促对已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112人予以收监——
司法,更阳光些
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规范司法行为”确立为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近年来,群众对司法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反映强烈,如何真正确保司法公正?
答:从2014年3月20日至同年12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先后督促省刑罚执行机关对已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112人(原副厅级以上罪犯8人)予以收监。如原中国远望集团总经理李振远(正厅级)、原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朱建平(正厅级)保外就医案,省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其已不符合继续保外就医条件,向省法院提出建议收监执行的书面意见,现省法院已对两人作出收监决定。原绍兴市委副书记范雪坎保外就医案,2009年经省有关部门批准保外就医,2014年4月专项清理行动中鉴定认为其应进行心脏手术,术后保外就医条件即消失,而其迟迟不进行治疗。省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范雪坎的疾病近期尚不会危及生命。今年5月4日,省检察院向省刑罚执行机关发函建议对罪犯范雪坎予以收监。5月29日,省刑罚执行机关将罪犯范雪坎收监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中,各地共掌握专项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2件、立案查办10件,其中监管系统副处级干部1人,法官1人,司法所干部2人。
今年4月下旬至7月底,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共发现漏管10人、脱管4人、虚管90人、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21件,目前已纠正漏管5人、脱管2人、虚管80人。
问: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如何规范自身行为?
答:根据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去年12月至今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省检察院制订了《浙江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梳理近年来省院纪检监察、检务督查、控告申诉、日常工作中发现、反映出来的司法不规范、不严格的突出问题,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我省检察机关正在大力推进“阳光检察”,以加强办案过程中的信息公开为重点,着力推动检务公开工作从侧重宣传的一般事务性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转变,从司法依据和结果的静态公开向办案过程的动态公开转变,从单向宣告的公开向双向互动的公开转变,不断提升检察机关亲和力、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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