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4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方力)在法庭上,张某承认非法运营电动车,但始终不承认有暴力抗法。有好几次,他说着说着就痛哭起来。
张某38岁,在杭州开电动车拉客。5月11日,他在西湖大道附近拉上两个年轻女子,要去抚宁巷附近。他们谈好价格,不到两公里的路,15元。
这时,张某看见五六十米外有交警模样的人在执法。他想赶紧跑。这时,两个协勤从前面拦住他的电动车,张某想骑车逃跑,挣扎时,被喷了辣椒水,电动车也被暂时没收。
下午,气愤的张某找到清泰街,企图抢回自己的电动车,还抽出了锁车的铁链要击打上前阻止的执法人员。交警对他喷了辣椒水。情绪激动的张某拒绝带上手铐,还言辞激烈地辱骂、威胁交警。拉扯间,张某还不断踢打交警腹部。
昨天,张某在杭州上城法院被公诉,因非法运营车辆,并且以暴力行为抗法,涉嫌妨害公务罪。
张某说,电动车被扣时,他并不清楚扣车的是交警,如果不是喷他辣椒水,他也不会有如此激烈的反抗;而他回到清泰街,只是想向交警讨个说法,没想到又被喷了辣椒水。
“使用辣椒水后被告人停止反抗,说明辣椒水有效,这是执法人员出于自我保护、执法保障的手段,手段正当。”公诉人说。
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执法人员记录的视频。视频中,张某伏在地上,手里紧紧抓着一根铁链并不停向周围挥舞。在另一段由交警记录下的视频里,张某坐在电动车上,满脸通红,声嘶力竭地对交警喊道“我弄死你”之类威胁的话;在交警要给他戴上手铐的过程中,张某不断拉扯警服,还一脚踢到了摄像头。
面对执法记录仪中清楚的事实,张某依然说,“我不懂法,我不知道我做的事有没有犯法。”
公诉人说,考虑张某当庭推翻之前所做供述,未有任何悔罪认罪的表现,建议判处八个月到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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