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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书岂能成了忽悠
2015年07月24日 07:09:22 来源: 王旭东

  重庆江津区今年高考文科第一名的阳阳,志愿填报了复旦大学,并与招生组签署了一份“复旦大学2015年专家组咨询确认书”,其中写着:经招生组专家审核,确定你为复旦大学2015年“优秀推荐生”。如今阳阳却未被复旦录取,险些落榜。

  确认书言之凿凿,像一份庄重的招生承诺,否则也不能称为“确认书”;又像是规避风险的“卸责书”,首先“确认”高校不会承担任何风险,又可以轻松“圈定”自己心宜的生源,进退游刃有余。存在即合理,在生源大战日趋激烈的背景下,优质生源肯定是“香饽饽”,名校间的“掐尖”可谓千方百计,“确认书”是其中之一的策略。不久前,清华与北大还上演一场“状元之争”的闹剧,不一一赘述。

  一个人的遭遇,或是一个群体潜伏的危机。目前还不太清楚,这种“确认书”是否进入招生“标配流程”,不过,类似的“承诺”在高校自主招生环节上已较为普遍。只要有高校竞争与生源争夺的存在,就会衍生出各种形式的招生之策。当然,从高校招生角度看,有一定的存在价值。可是,对于一名考生来讲,“被录取权益”与更多选择的权利并未得到“确认”,甚至在整个招生过程中有所流失,“成为一辈子的遗憾”。

  确认书,应该讲,算是一种契约,起码是“准契约”。无论是高校,还是考生,都想追求“利益最大化”。但是,对于大多数考生来讲,他们更易成为风险的承担者,稍有不慎就会与理想高校失之交臂,他们的权益更应被重视和保护。

  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高考志愿填报流程在不断改进之中,隐藏着各种显性问题与隐性漏洞亟待修正。尽管电子投档在一定程度上收窄了人为操作空间,给公平正义腾出更大的空间,可是针对高校与考生间的“确认”,仍有必要出台规范,填补制度缝隙,平衡好高校与考生双方的权责。只有从完善制度入手,才能更有力地保障考生的录取权益与招生的公平正义。

  我来打酱油

  @春花媚:凡事都有例外,所谓的确认书里也是有很多条款的,其中就包含了有可能不被录取的风险。在人为干涉的可能性越来越小的高考录取环节里,确认书没什么实际意义,一切以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各位考生及家长还是静下心,认真对待志愿填报,不要迷信确认书为好。

  @老吕飞刀:这就如有的人看病非得找专家相似的道理。高考、填报志愿、录取明明是“阳光运行”的过程,有人非得喜欢搞暗箱操作。所谓的打包票,这主要是不自信所造成的,当然多少也反映出现今社会不正常的办事风气,把确认书的经给念歪了。

  @我很丑其实我很二:不是所有的白纸黑字都有效力,尤其是在讲究公平公正的高考录取工作中。这无非是高校为了抢得良好生源所采取的欺人手段,与公正背道而驰。

标签: 招生|确认书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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