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看盐改”系列报道(一):杭州萧山酱腌菜出口量下降 老板们称盐价高没竞争优势
浙江在线杭州7月3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马丽红 编辑/胡芸) “我只想讨一个说法,给经营除食盐之外其他用盐的民营企业争取一个平等进入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机会。”温州某盐业进出口公司董事长徐力从温州总部调运一批腌制用盐至台州市玉环经营部,被台州市盐务管理局处罚。之后,他反复申请食盐运输许可证未果,一纸诉状将省盐务管理局告上法庭。
从2002年起,徐力为了打破工业盐的垄断,已经打了200多场官司,先后被没收6000多吨从外省运来的工业盐,被罚三百余万元。直到2013年起,他才等来工业盐市场放开的消息。
好不容易闯完工业盐这一关,他又撞在了腌制用盐的“枪口”上。
10年未从盐业公司拿到一粒盐
营业执照变成一张“废纸”
在徐力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明确允许零售工业盐和食盐。根据国务院制定的《食盐专营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类似徐力这样食盐零售单位,应当从当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食盐。
但是徐力却从未在盐业公司拿到过一粒盐。今年2月24日,他向温州市盐业公司申请批购50吨腌制用盐,报告却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3月15日,他继续向浙江省盐务管理局、温州市盐务管理局申请口食盐1000吨,渔业用盐1万吨,腌制用盐1万吨。10天后,与温州市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的温州市盐业公司销售人员告诉徐力,要批购腌制用盐必须办理购盐许可证。至于具体办理流程,该名销售人员始终避而不谈。
5月11日,浙江省盐务管理局向各地市盐务管理局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下发告知书:为严肃盐业法规,要求依法查处各类盐业违法行为,严禁无计划和不按规定渠道、范围购销盐产品。
5月中旬,徐力开始向浙江省盐务管理局申请食盐运输许可证,但省盐务管理局答复称,作为食盐零售企业,应当从当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小包装食盐,无需跨省或省内跨区市运输食盐。
既不给办理购盐许可证,又不允许跨区域运输,徐力处处碰壁后,只好拿起法律武器与盐务部门对簿公堂。
徐力告诉记者,各地食盐专营政策不断缩紧,国家政策在步步放开。5月10日,国务院取消84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包括食盐生产限额年度计划审批、食盐分配调拨计划和干线运输计划审批。这意味着,食盐生产、分配和运输、销售不再有国家计划审批。对于民企来说,这个消息无疑是场及时雨。
食盐专营制度将废止
盐业行政垄断何时休
据记者了解,去年底,工信部就确认有关部门正加紧研究制定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按照改革时间表,从2016年起将废止食盐专营,涉盐企业将可实现真正的自主经营和公平竞争。然而,很多地方性法规却丝毫没有“动摇”,大量民营盐企仍被“执法”。
5月中旬,杭州另一家民企在得知国家盐业简政放权后,从山东一家正规盐业生产企业运回一批腌制用盐,这些均是符合浙江腌制用盐地方生产标准的合格盐。可是生意刚做起来,仓库里剩余的40多吨腌制用盐被杭州市盐务管理局扣押,企业法人代表因涉嫌违法销售盐产品被盐业部门移送至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徐力也是。他从公司温州总部调运一批腌制用盐发往台州玉环经营部时,被台州市盐务管理局提走87.1吨腌制用盐,目前玉环经营部的两名工作人员因非法经营案而被取保候审。
浙江省盐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浙江在线记者,国务院还未废止《食盐专营办法》,那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食盐批发许可、食盐准运许可三项行政许可制度还要依法继续实施。当地盐政监管的食盐出厂办理食盐准运许可也不变。
那么,国务院取消的有关食盐非行政审批事项政策浙江落地了吗?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告诉记者,截止到7月20日,浙江全省11设区市已全面完成所有非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
“盐务管理局自己一手执法,一手卖盐,政企不分。我们多次申请腌制用盐的准运证,可是盐务局寻找各种理由不予办理。”徐力压住怒气说。
一位多年从事盐业管理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盐务局与盐业公司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目前盐业公司全面控制着上游生产领域和下游零售领域,而且手中还拥有执法权,民企想从中插足分食其垄断利润几乎是不可能的。
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下一步食盐专营体制改革将紧密结合市场,从体制上改起,将运营和监管职能分开,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当然,浙江省盐业改革也离不开国家的顶层设计。”
(应当事人要求,本文中徐力为化名)
对于浙江盐业改革,浙江在线记者将继续展开调查,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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