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2日讯 ( 浙江在线记者/刘永拓 编辑/陆海旻 ) 7月30日,杭州“新华坊电梯事故”夺去一名大三女生年轻的生命。电梯隐患问题引发社会极大关注,我们身边有没有存在风险的电梯,乘梯安全如何保障等一系列问题,亟待回答。
7月3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通过集中开展电梯安全排查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记者查询获悉,《通知》对此次杭州全市范围的电梯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的5项工作内容。
首先,杭州全市要开展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由属地监管部门负责,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对在用电梯逐台进行隐患和风险排查,对“问题电梯”逐一评估建档,并组织力量集中攻坚,逐台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尽快消除隐患和风险,确保整改到位。
与近期沈阳、荆州等地以及杭州市新华坊“7·30”电梯事故同品牌、同维保单位的电梯,要求督促有关单位重点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回迁安置小区内的电梯,以及存在管理力量弱(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制动器有安全隐患、故障多发或被举报投诉等问题的电梯的排查整治。
对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老旧电梯,《通知》要求各地要组织力量摸清底数、进行安全评价,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更新、改造和维修等整改建议。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组织协调,设立专项资金,开辟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和维修绿色服务通道,确保老旧电梯得到有效处置,安全隐患和风险得到及时消除。
《通知》还要求加大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考核力度。重点检查电梯维保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内容和时间要求进行维保,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健全,救援是否及时到位;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特别是对因维保责任未落实造成重大电梯故障或事故发生的,要从严处理。
另外,杭州全市要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构建更加清晰的安全责任链条;发挥属地政府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实施电梯安全问题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新机制;要加强对电梯定期检验的质量抽查,提高检验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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