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当前,网络社交平台以其私密性、实时性、聚合性等特质,迅速挤占了我们的业余生活,如同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方面为我们开辟了高效便利的沟通渠道,而另一方面却也为违法犯罪的滋生提供了空间。极少数不法分子甚至也玩起了“互联网思维”,利用“虚拟平台+在线支付+专业物流”的模式搭建人货分离、人钱分流的“毒品集市”,使网络成为新型毒品扩散蔓延的“温床”。
记者今天在余姚市公安局获悉,2015年7月8日凌晨,宁波市余姚警方出动200余名警力,会同宁波市公安局禁毒、特警等专业警种,展开统一收网行动,当场抓获贩毒犯罪嫌疑人14名,缴获冰毒14.1公斤、仿“六四”式手枪1支、子弹9发、作案轿车1辆和涉案银行卡8张,冻结涉毒资金10余万元,一举摧毁了这起公安部督办的特大网络贩毒目标案件。
该网络贩毒案涉及湖北、江苏、福建、山东、广东、辽宁、黑龙江、陕西、河南等10个省16个地市,涉案毒品达数十公斤,涉案金额高达400余万元,是余姚市警方近年来侦破的涉案金额最高、当场缴获毒品数量最大的网络贩毒案件。然而,这场能够列入余姚市禁毒史之最的扫毒“风暴”,其最初的“风眼”却是两张毫不起眼的快递单。
无人认领的神秘包裹
今年2月16日中午,一名年轻男子来到了余姚市陆埠镇一家快递网点,在迅速填写两张快递单后就留下两个包裹匆匆离去了。之后,接件员在清理邮件时发现,两张快递单分属不同的目的地且没有粘贴在对应的包裹上。无奈之下,接件员只得打开包裹进行查看,发现是两件不同款式的羊毛衫,而里面夹带的“内容”却着实让人意外——1小包“白色晶体”!
无数电影镜头瞬间划过接件员的脑海,“该不会是……”,来不及多想,他就拨通了快递单上的联系电话。当对方得知是快递公司打来的电话时显得有些错愕,语无伦次、语焉不详,没说几句就把电话给挂了。而接件员再次拨打时则只能听到“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的提示声。就这样,这两份包裹莫名其妙地就成了“无主”之物,而对方的异常表现,也愈发加重了接件员心中的疑云。于是,他拿起手机拨打了110……
余姚市公安局接报后立即开展调查,在严格控制消息外泄的同时,对“白色晶体”进行了秘密取样并做了检验,最终证实了之前的怀疑——“白色晶体”确为冰毒。由此,一个浮沉于现实和网络之间的特大贩毒团伙开始进入警方的视线。
互联网思维“武装”的毒贩
在查找“加料”包裹来源的过程中,寄送快递的神秘男子成为了一个关键“线头”。警方通过调集快递网点周围的监控视频,进行循线追踪,很快锁定了寄送包裹的“神秘人”,也就是本案的主犯之一韩某。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发现,韩某年纪轻轻却待业在家,除了偶尔外出寄送快递外,其他绝大多数时间都是闷在屋里上网、打游戏,而其组建的一个名为“呼啦啦、噜啦啦”的QQ群也引起了警方的关注。民警通过“化妆”,潜入该QQ群开展侦查,而从中反馈的信息则着实让人瞠目结舌。
原来,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毒群”,专门吸引吸贩毒人员加入,且在入群时还必须通过吸毒视频验证方能通过。群内的300余人不是毒贩子就是瘾君子,他们平时经常以“出肉”、“出牙签”等暗语进行毒品交易,达成意向后通过网络支付平台进行“货款支付”,而后将毒品藏于小音箱、热水器等小家电内通过邮包寄递的方式进行远程贩卖。交易过程中,全程保持人钱分流、人货分离,专业化程度极高。
警方敏锐地觉察到,摆在面前的是一个体量巨大、具有“互联网思维”的贩毒团伙,快递网点仅仅是其用以出货的“末梢神经”,而要想将其彻底拔除,就必须全面掌握该贩毒团伙的组织脉络、进货渠道以及交易手法,对“毒网”上的每个成员实施“定点清除”,如此才能确保不出现“遗毒”。因此,余姚市公安局专门抽调了禁毒、刑侦、网警等专业警种以及辖区派出所警力,对此案进行专案侦查。同时,该案件也被公安部列为目标案件,进行重点攻坚。
在强大的侦查攻势下,该团伙的组织脉络进一步明朗,原来韩某在该贩毒团伙中还只是属于“小打小闹”的二号人物,有稳定“货源”的张某才是团伙真正的“当家人”。作为韩某上线的张某,其本身就是山东威海一网络贩毒案件的网上逃犯,拥有一个近10余人的老客户群,平均每月通过QQ、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向全国各地散货2 “条”(公斤)以上。不到30岁的他,已经是一名不折不扣的“资深”毒犯,而他也凭借自己狡黠的个性、多变的手法在与警方的数次交锋中“全身而退”。
奔袭千里的较量
6月27日中午,在沈海高速福建福宁段,60名特警全副武装埋伏在高速道口附近,十余名便衣警力乘车在现场警戒,大型集装箱车、铲车等特种车辆已在现场严阵以待,随时准备拦截可疑车辆。警方动用如此规模的警力,正是为了“狙击”本案的头号目标张某。
原来,在警方的强力打压下,冰毒等合成毒品的供货渠道急剧“萎缩”,毒品市场出现“断供”的现象。情急之下,张某的老客户——辽宁省营口籍男子李某打破了“人钱分流”的潜规则,怀揣26万现金亲自赶到余姚市找张某买货。而张某也一改自己从不参与现场交易的惯例,亲自陪李某赴福建省福安找上家庄某“买货”。两人经庄某介绍,在广东汕尾的林某处购买了10.5公斤的冰毒,藏于汽车车门的夹层中,现在正在赶回福安的路上。而且,据情报显示,贩毒嫌疑人庄某身上可能携有枪支……
6月末的午后已是酷热难耐了,现场埋伏的民警无不是汗流浃背,强自屏气凝神、稳定心绪,只为等目标一进“袋口”,就一拥而上,来个人赃并获。然而,张某等人驾驶的目标车辆竟然始终没有出现!
原来,狡猾的张某毫无征兆地改变了行车路线,在福宁之前的道口就下了高速,改走省道,途径福安市区时让庄某下了车,之后又上高速直奔余姚市,导致埋伏警力扑了一个空。
紧接着,指挥部立即调整抓捕方案,在这条战线的另一端——1300公里外的余姚市设下伏击圈。不想,狡猾的张某又“故技重施”。
张某两人途径杭甬高速余姚市陆埠段时,将车子停在了路边匝道,取出藏在车门夹缝中的冰毒,并由张某携带冰毒翻越高速围栏,乘上了前来接应的韩某的汽车。李某则继续驾驶汽车,一直到余姚道口,才下了高速,绕回余姚。随后,在张某的授意下,韩某将8公斤毒品分别藏在两个密码箱内发往营口,而李某也连夜乘飞机赶回去接货。
截至此时,虽然张某绕过了重重关卡回到余姚,但他也被迫从“幕后”走到了“台前”,其上下游利益链条以及组织内部关系网已经彻底暴露在公安机关面前,“裸奔”的他再也无法像之前那样金蝉脱壳、逃出生天了。
攻克机关重重的“堡垒”
正当民警全力追击发往营口的毒品时,另一个“慕名而来”的买家杭州人朱某也进入了警方的视线。他揣着12万现金来到余姚,通过微信联系张某购买毒品。张某则指示朱某从余姚市西站打的往河姆渡镇方向开,并随机指定途中一公交车站完成了交易,整个过程不过十几秒钟。
这一次警方并没有急于开展抓捕,而是调整了打击模式,采取“控制下交付”的策略,在双方交易完成后,继续对朱某的行踪进行锁定,并在其当晚入住的上虞市某宾馆内将其抓获。然而,朱某原本随身携带的毒品却“不翼而飞”了。民警随即在视频监控的指引下对宾馆附近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搜索,最终在距离宾馆700多米的一处小树林,发现了3只塑料袋,里面正是朱某故意藏匿在此的2公斤冰毒。
而此时,另一组赶往营口的民警也已经将藏有毒品的包裹截获,并随即“化妆”成快递员进入了“买家”的房屋,顺利抓获贩毒嫌疑人李某及其女友刘某。同时,还在李某住处缴获了尚未拆封的1公斤毒品。
两路警力捷报频传,让余姚组的民警们倍感压力,而横亘在他们面前的则是一个防守重重的“堡垒”。
贩毒团伙的主犯张某自从福建归来后,就一直住在其丈人的厂房内,连送货、寄货也是让其妹妹或者马仔执行,自己则是坚决闭门不出。警方在该厂房附近制高点设立观察哨,通过望远镜、摄像机对其内部进行观察。经过整整两天的仔细观察,基本掌握了该厂房的情况:从工厂大门到张某居住的厂房四楼一共有4道铁门;厂房内部只有一台厢式电梯,电梯内部以及厂房内外均被安装了大量监控探头,而监控探头的另一端很有可能就是张某。同时,由于手段的局限,警方对于厂房内部的结构知之甚少,甚至连张某在四楼的具体位置也无法掌握。李某等买家的失联,更让张某仿佛预感到了什么,他把自己锁在了一个机关重重的“堡垒”之内,甚至还在想方设法买枪,妄图最后来个鱼死网破……
7月8日凌晨,最终的战斗终于打响了。余姚市警方调集100余名警力将该厂房团团围住,5名全副武装、荷枪实弹的特警潜入该厂房内乘坐电梯来到了4楼,通过破门器连破2道铁门,并顺利找到了张某居住的房间。此时,已经连续盯着监控屏幕两天两夜的张某已沉沉睡去,当其被几双铁钳般的大手死死按住的时候,睡眼惺忪的他才恍然意识到,自己离最后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之后的几天,转战全国10余个省市的专案组捷报频传。
7月8日,“二号人物”韩某在陆埠镇老街落网;
7月18日,“上家”庄某、林某在广东省陆丰市落网;
7月21日,“终极上家”陈某在广东省陆丰市落网……
不懈奋战下的完美收官
此次全体参战民警在“白加黑”、“五加二”的不懈奋战之下,“2.16”特大网络贩毒案成功告破,最终抓获贩毒犯罪嫌疑人14名,缴获冰毒14.1公斤、仿“六四”式手枪1支、子弹9发、作案轿车1辆和涉案银行卡8张,冻结涉毒资金10余万元,查控涉嫌参与毒品交易的QQ号码80余个、手机号码60余个以及银行账号55个。而本案中,团伙主犯年龄之小、手段之新、反侦查意识之强以及漠视法律、参与犯罪的主观恶意之严重均令人咂舌。
该团伙主犯张某、韩某,以及参与犯罪的亲属、马仔主要为余姚市本地人,基本为“85后”,而年龄最小的“上家”林某甚至只有17岁。与传统涉毒违法犯罪主要采取钱货现场交易不同,本案中贩毒嫌疑人则主要利用了网络社交软件的即时性、在线支付平台的便捷性以及快递物流行业的专业性等特点,将QQ、微信、支付宝等热门网络应用作为贩卖毒品的“秘密通道”,提升效率的同时,又将自己抽离于现场交易之外,大大减弱了操作风险,降低了犯罪成本。
同时,主犯张某、韩某等人家庭条件基本属于小康水平,其多次参与贩毒主要还是因为好逸恶劳、哥们义气等“畸形”心里作祟。由于长期沉溺于网络世界,驻足于不良“朋友圈”,令他们对法律的漠视到了让人发指的地步,在“毒圈”浸淫多年,多次、大批量购买毒品的他们已经无法回头,只能抱着“鱼死网破”的决绝一条道走到黑……
警方在此正告,互联网绝非法外之地,亦非藏污纳垢之所,任何妄图隐匿其中的罪行必将受到最终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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