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专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十年特别策划——绿水青山富浙江
浙江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温州 正文
收受礼金遭群众网络举报 瓯海一干部顶风违纪被撤职
2015年09月02日 03:51:02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浙江日报记者 方力

   浙江在线09月02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方力)记者9月1日从省纪委获悉,近日被群众网络举报的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办公室主任、区体育中心主任郑元波,因操办子女周岁酒宴、违规收取下属礼金,并参与由下属安排并支付费用的娱乐消费活动,被瓯海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

  经查,2015年7月28日晚,郑元波在温州市某酒店举办孩子周岁酒宴,收取下属工作人员蔡某某(瓯海区体育中心长期聘用管理人员)所送的礼金2000元。8月2日晚18时许至22时许,郑元波召集蔡某某和瓯海区体育中心长期聘用女教练员周某某、贾某某、代某某等下属人员及其他临聘人员共14人,以补办孩子周岁酒等名义,在鹿城区某酒店聚餐,共消费红酒12瓶、啤酒48瓶,餐费及酒水费用合计5578元由郑元波个人支付。餐后22时许至次日凌晨2时许,郑元波、周某某等聚餐人员参加了蔡某某安排并支付费用的KTV唱歌娱乐活动。

  郑元波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省委、省纪委有关作风建设禁令。在组织调查期间,郑元波还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按照党政纪处分有关规定应予从重处理。

  同时,瓯海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未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平,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对群众举报有关问题调查工作失职的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党组成员(分管纪检工作)、副局长杨选泽,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负有分管领导责任的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党组成员、少体校校长支彬阜,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日前,省纪委专门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担当丝毫不能懈怠;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唤醒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增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坚持不懈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早抓小,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和监督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加大问责力度,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快查处,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调查的,从严从重处理。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要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严防死守,决不能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标签: 违纪|收受礼金 责任编辑: 金斌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