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5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翁杰)浙江人多地少,且山地面积广,是个农业资源小省。如何既保障好“米袋子”“菜篮子”,又让农民增收,鼓起他们的“钱袋子”?这是浙江农业的一个永恒话题。
创新农作制度,深耕每一寸土地正是破题之法。新型农作制度,即通过种植业和养殖业多种形式的结合,以及水旱作物的合理轮作、复种,对土地、物种、时空进行科学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构建新的高效农业生产模式。通俗地讲,就是让一亩地产出两亩、甚至更多的利润。
然而,创新农作制度却并非易事。一种新颖的农作制度从诞生到应用推广,关系众多因素,包括套种品种的茬口能不能对接好,对土壤会不会造成不良影响,生产的农产品在当地市场是否好卖等。因此,新型农作制度创新往往有一个较长的周期,需要经过反复试验。
为此,去年我省加快农作制度改革,将“两区”建设与农作制度改革有机结合,实施了省内首批59个农作制度创新示范点,推广新型农作模式达200万亩。
一年多来,农技专家完善了“早稻-西兰花”“单季稻-黑木耳”“马铃薯-水稻”等已有的高效农作模式,深入研究其病虫害防控、科学施肥、机械化生产等技术,打造了一批具有示范性、适合大面积推广的样本。同时,对“稻田养鳅”“瓜虾共养”等全新的农作模式进行品种选择、茬口安排等技术的研究,为其进一步推广做准备。
创新农作制度更离不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参与。在上虞、海盐、三门的三个样本中,我们既能看到家庭农场经营主对新型农作模式的自主探索,也捕捉到工商企业主发展新型农业制度的身影。越来越多这样的新型农业主体优化种养结构,发展多种经营,通过“企业+农户”等现代农业经营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新型农作模式的效益。
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正步入新常态,环境、劳动力等制约因素更加突出,农产品质量要求也更高。要适应新常态,创新新型农业制度显得尤为关键,这既需要每一个农民辛勤的探索,更需要机制创新,继续挖掘新农作制度的无限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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