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2日讯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有具体规则和程序,绝对不能“拍脑袋”定了。
市政府昨天印发了《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今后,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必须过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关”。
决策后,也不能画上句号。多部门还要对决策承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对决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估。
如果没有履行法定行政决策程序,导致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该做出决策但是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终身追究法律责任。决策承办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负责决策论证的专家、专业机构,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哪些算重大决策?
重大决策包括——
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
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等民生领域和环境保护、资源分配等方面的重大政策;
政府组织实施、对相关主体利益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立法;
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决策事项。
决策事项怎么提出?
有四条途径——
市长、副市长依照各自职责的范围提出;
市政府所属部门、市有关单位或者区、县(市)政府根据各自的职责,向市政府提出;
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通过建议、提案等方式提出。
广大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提出决策事项建议,经市长或副市长批示后,交给市政府所属部门、市有关单位或者下一级政府进行研究,认为需要决策的,由研究部门向市政府提出。
除了市长、副市长提出的决策事项,其他方式提出的决策事项,最后都要分管市长审核,报市长同意。
决策落地需要过哪些关?
一个重大行政方案从决策到落地,需要经过五个关卡——
公众参与(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等问题要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风险防范措施和化解处置预案)、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个阶段。(都市快报)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