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3日讯 (钱江晚报通讯员 叶旭耀 记者 盛伟)假结婚骗聘礼,钱到手后再出逃。近日,青田法院审理了这样一桩诈骗案,被告人刘梦蝶(化名)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7岁的刘梦蝶(化名)和王娟(化名,已判刑)、小小(化名,另案处理)都是广西人,都在嵊州打工,平日关系不错。
2011年6月,小小说认识一个在广西的青田小伙叫赵强(化名)。他急着找对象。谁愿意和他假结婚,就能给一万元,还能帮助逃走。
刘梦蝶和王娟手头缺钱,答应而了。
2011年7月10日,3人一起回到了广西金城江。小小带着刘梦蝶和赵强见面。
为了把戏演得逼真,小小还给刘梦蝶找了一对中年男女冒充父母(女的另案处理,男的在逃)。
赵强见了刘梦蝶,很满意,商定聘金31000元人民币,还给了360元,给其余“亲戚”各200元。
第二天,赵强给刘梦蝶的妈妈聘礼13000元,随后将刘梦蝶带回青田。
7月18日,赵强又把剩余的18000元聘金,汇入小小的户头。
7月19日,两人便去领结婚证,但因刘梦蝶身体原因,婚检未通过,领证不成。婚检完后,刘梦蝶溜回了广西。
小小得知后,责怪刘梦蝶跑路太早。刘梦蝶于是又联系赵强,索要了2200元路费,重新到了青田。
可回来没几天,8月29日刘梦蝶又溜了。
这次赵强报了警,可是刘梦蝶用的是假名,一时找不到人。
2015年3月2日,刘梦蝶投案自首,并赔偿赵强的损失,得到了他的谅解。
近日,青田法院审理认为,刘梦蝶以假结婚方式骗钱,诈骗罪成立,遂作出本文开头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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