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原创新闻 > 动态聚焦 正文
浙江省网络法律法规和文明道德知识竞赛圆满收官
2015年11月20日 11:24:05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 记者/蔡方
【摘要】 今天,2015年全省网络法律法规和文明道德知识竞赛获奖名单揭晓,共产生优胜奖3名、参与奖50名、组织奖3名、微信竞赛奖30名。

  浙江在线杭州11月2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蔡方 通讯员/吴杭)今天,2015年全省网络法律法规和文明道德知识竞赛获奖名单揭晓,共产生优胜奖3名、参与奖50名、组织奖3名、微信竞赛奖30名。

  本次活动由省网信办、省普法办、省司法厅指导,省网络文化协会主办,浙江法制报社、浙江法治在线承办,各市网信办、省属网络媒体、各市网络媒体协办。

  11月5日正式启动后,竞赛吸引了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掀起了一阵互联网法律知识的学习热潮。记者发现,本届竞赛无论是参赛人数,还是活动推广形式,都较历年有了新的突破。

  亮点一:答题人数再创新高

  据统计,为期10天的赛事吸引了3.5万余人参加知识竞赛答题,刷新了往年记录。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律师、互联网金融公司职员、媒体人、学生……他们从各种渠道获得竞赛消息,通过浙江法治在线网站和“浙江普法”微信公众号两大平台参与答题。

  杭州的石先生是一名公务员,平时在单位负责宣传工作。他在微信上看到了本次活动,第一时间参与了答题。“竞赛主题和我的工作有一定关联,所以答题准确率也是对我自己知识储备的一次检验。”石先生说,他还在微信、QQ群里分享转发,拉上同事、朋友一起答题,既能一较高下,还有机会赢奖。

  亮点二:“指尖”推广更接地气

  今年答题人数能够刷新纪录,离不开主办方在线上、线下的积极发动,尤其是“指尖”推广更接地气。

  省网络文化协会和各地市网信办是本次活动线下发动的“主力”。如浙江图书馆作为省网络文化协会会员单位,在全省图书馆系统下发参与竞赛的通知,并在省图书馆官网转发,呼吁全省读者参赛。

  除了利用传统媒体、网站为活动摇旗呐喊外,今年主办方特别看重移动端的推广,充分利用浙江新闻客户端、浙江普法微信群等平台的影响力,发动广大手机用户参与竞赛。

  移动客户端是本次活动重要的推广阵地。开赛当日,拥有近1000万用户、省内最权威的新闻客户端“浙江新闻”在醒目位置推出了竞赛消息,立即吸引了大量网友参与。此外,为我省村民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客户端“村里”也发布了活动消息,吸引了一大批农村网友参赛。

  在省普法办官方微信“浙江普法”的带动下,“金华普法”、“南孔法堂”、“瑞安普法”、“莲都司法”等数十家市、县级司法行政单位政务微信和普法微信,都推送了活动开赛信息。随后,“天台新闻”、“温州市图书馆”、“舟山海洋数字图书馆”、“宁波大学”等微信公众号也加入了转发队伍。

  亮点三:牵手“普法君”助力网络学法

  今年竞赛还有一大亮点,就是在微信答题上,与“浙江普法”微信公众号联姻,牵手“普法君”助力网络学法。

  省司法厅作为指导单位,活动首次搬上了省司法厅政务微信“浙江普法”微信公众号。微信端答题人数也大大超过了往年,每天都有数百人参与。

  “通过这次答题活动,我关注了‘浙江普法’微信公众号,我觉得这应该成为法科生的必备公号,除了能参与各类法治竞赛,还能学到很多实用的法律知识。”宁波大学法科生小刘说,他平时就对互联网法律知识很感兴趣,这次答题只花了5分钟,就拿到了100分的高分。

  据了解,为了鼓励网友在微信端答题,主办方还设立了微信竞赛奖,有30名幸运微友获得了价值100元的移动充值卡。

  3名幸运儿获Apple Watch 

  本次活动共有86名幸运儿中奖。其中优胜奖3名,各获得Apple Watch Sport一只;参与奖50名,各获得价值500元的奖品一份;组织奖3名,各获得价值2000元的奖品一份;微信竞赛奖30名,将各获得价值100元的移动充值卡。

  领奖方式:即日起,活动主办方将与获奖者取得联系。获奖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需他人代领,请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获奖人身份证原件。

  领奖时间:从12月1日开始,领奖期限3个月(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奖地点:杭州市西湖区金祝南路2号省行政中心9号楼北楼216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054424

  具体获奖名单详见浙江法治在线网站和“浙江普法”微信公众号。

  附:

  【组织奖】3名

  衢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杭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浙江图书馆

  【优胜奖】3名

  范伟红152****7593

  周睿颖131****5881

  毛伟程153****8604

责任编辑: 施菲菲

标签: 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即时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