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4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金春华 县委报道组俞莉 陈光曙)“一把手”不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等5个事项,重大事项班子开会票决且表态时,“一把手”只能最后一个发言……近日,象山县出台了针对县管“一把手”的系列监督措施,在当地干部中引起不小的震动。
“今年7月,我县有两名单位‘一把手’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给全县敲响了警钟。我们认为,主要问题出在权力过于集中、监管不到位且个人自律意识淡薄。”象山县委主要负责人说,解决之道在于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落实“三严三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此,象山县针对县管“一把手”出台了系列严规。
有矩可循,
权力清边界
因为没有严以自律、严以用权,有些“一把手”在权力面前迷失了自我。
在象山县拘留所,该县某局长痛哭流涕地忏悔:“我当上‘一把手’后,主管计划、财务、人事等工作,大到重大事项决策,小到一般业务工作,都是自己一个人说了算,现在后悔莫及。”
原来,该局长不经过班子开会讨论,擅自把单位公款借给私人企业,尽管最后收回了款项,但已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其本人涉嫌挪用公款等被移送当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针对这些问题,象山县通过出台细化“三重一大”事项、推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定经济责任“清单”系列措施,界定“一把手”权力边界。
县里针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事项细化了34条具体规定,让领导干部有矩可循,有矩必循。按此规定,部门、乡镇(街道)经常性经费支出在5万元以上、项目资金在20万元以上,以及资金出借、担保、融资等,均须经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压缩了确定大额资金使用的“弹性空间”。
经济责任权责不清是“一把手”容易踩到的“雷区”。对此,象山县专门设计了“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两张“避雷图”。“新任‘一把手’有‘责任清单’,规范其财权运作;被经济责任审计的‘一把手’,会收到‘负面清单’,细化整改要求。”象山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介绍说,这就形成了新任明责、审计定责、审后追责的审计监督问责体系。
规范流程,
履职更科学
“一言堂”容易造成“一把手”专权,使厘清其履职权力边界的相关规定大打折扣。为此,象山县详细规定了“一把手”该如何用权。
“我们推出了细化议事决策流程、建立‘五不直接分管’操作细则、建立权力运行外部评价等措施。”象山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各单位形成了一套“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系统,切断了“一把手”擅权的路子。
11月初,晓塘乡党委书记徐颖峰牵头乡镇各单位商议该乡农业发展规划。受今年多个台风影响,该乡4个龙头农业合作社受到了较大损失,乡里决定对他们提供适当的补助,确保全乡农业发展能够尽快恢复。
“以前开这种会,我跟分管农业的副乡长两人商量好就定下来。现在不行,我们要充分听取乡里有关的水利、林业、国土、财政等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如果大家争议比较大,还要进一步调研、分析和会商。”徐颖峰说,他们为补贴一事专门花了一个月左右时间到各家农户、合作社走访。
根据规定,晓塘乡该次会议全程纪实并报县里备案,每位与会人员的讨论、表决意见及最后决定都被详细记录。徐颖峰说:“这样,有些本来习惯附和‘一把手’的副职领导也要拿出真实想法,要求其承担责任,同时对‘一把手’形成了制约。”
此外,当地还通过外部评价考量“一把手”是否依法、科学用权。自2012年起,象山县每年开展“执行力建设十佳局长(书记)”评议。今年,已有12名评议排名靠后的局长(书记)被约谈。
关口前移,
监督动真格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管“一把手”须动真碰硬。象山县推出了监督关口前移、监控日常化、违规用权必严惩等措施。
“这就像有了‘紧箍咒’:不该碰的不能碰,不该管的不能管。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严格自律,带头遵纪守法。”象山县发改局局长孙国夫说,如今,县管“一把手”不仅用权全过程被监管起来,还有社区监督、机关效能监督等多维度监督,形成了“全程监管、全维监管、全员监管”三“管”齐下的局面。
此外,象山县进一步完善了“‘一把手’任前分析预警”、“重大工作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后者除规定突发性重大事件等须立即向上级请示报告外,还规定因公因私出宁波市等事项也需提前报备。这一整套措施给“一把手”们“织”成了一张全面细致的“监管网”。
“对‘一把手’管得这么严,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而且也保护了我们的干部。”象山县委负责人说,这要求领导干部们严格践行“三严三实”,坚持用权为民。
据悉,从9月严规监督县管党政“一把手”以来,象山已有5名“一把手”因违反规定受到免职、责令辞职、调整岗位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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