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1月24日—28日
主要议程(草案)
●听取和审查浙江省人民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4个工作报告
●审查、批准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审查、批准浙江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审查浙江省201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批准浙江省2015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省级预算
●审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
●选举及其他事项
主要特点
●主题重大内容丰富
因为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大会期间代表们要审议的内容特别多。除传统要审议的六大报告之外,代表们还要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地方立法条例修改决定草案等。
其中,“十三五”规划是我省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描绘的是未来5年我省的发展蓝图。而由人大常委会提交大会进行审议的地方立法条例修改决定草案,则体现了人代会立法职能常态化。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大会还将组织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这也是《浙江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今年1月施行后,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次宪法宣誓。
●预算提交人代会审查的部门特别多
昨天的发布会上还透露,今年,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查的范围也比往年大。2015年,预算提交人代会审查的部门从69个增加至96个,今年所有不涉密的部门预算都要上会,供代表们审查。代表们还将对省环保厅、省建设厅两个部门的预算草案进行重点审查。
这些部门的预算草案将全部制作成电子文本,在代表履职平台上发布,供代表随时查阅。
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1月23日—1月27日
主要议程(草案)
●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列席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讨论《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及其他事项
主要特点
今年,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将继续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我省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政协全体会议的开幕会、闭幕会,将继续邀请省委省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界别联组讨论也将继续邀请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会议期间将举办第18次“浙江政协·民生论坛”,专题协商讨论“发展我省中医药产业”。
去年开通的委员网上履职平台和手机客户端——“浙江政协”APP,今年继续延用。
今年委员提案提交的截止时间为1月26日中午11点。我们期待更多高质量的党政部门重视、人民群众关心的提案涌现。